1、法院臨時工書記員的法定稱呼是聘任制書記員,若要離開,是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提前30天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則可以離開的。 2、若是在試用期內,則可以直接口頭提出離職申請而離開。 3、特別提醒,聘任制書記員一般離開前都會嚴格按照法院要求辦理交接手續。...
只有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才能申請兼職律師,其他職業都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12條規定: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符合本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條規定的程序,可以申請兼職律師執業。...
法官辭職后具備律師資格條件的可以從事律師職業,但相應法律做了競業限制。 《律師法》第四十一條 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法》第十七條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
法院的法官離職或退休后是可以從事律師執業的,但是在其離職或退休的兩年內,是不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且在法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一條 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
1、法院臨時工書記員的法定稱呼是聘任制書記員,若要離開,是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提前30天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則可以離開的。 2、若是在試用期內,則可以直接口頭提出離職申請而離開。 3、特別提醒,聘任制書記員一般離開前都會嚴格按照法院要...
法官辭職后具備律師資格條件的可以從事律師職業,但相應法律做了競業限制。 《律師法》第四十一條 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法》第十七條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二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1]12號)第八條的規定: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從人民法院離任...
1、法院臨時工書記員的法定稱呼是聘任制書記員,若要離開,是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提前30天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則可以離開的。 2、若是在試用期內,則可以直接口頭提出離職申請而離開。 3、特別提醒,聘任制書記員一般離開前都會嚴格按照法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