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后是有效的。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 (二)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當事人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存儲......
執法記錄視頻法院可以調取嗎...
2020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正式開始施行,進一步明確了在微信、QQ、微博等相關社交軟件上的聊天記錄也可以作為老百姓打官司的證據之一。 目前立法和司法實踐中關于如何收集電子證據以及舉證的方式、程序等,較之過去已經有了較為清晰的規定,但實際操作時仍然有很多人不甚熟悉具體的操作流程,也存在諸多疑問,比如如何正確地運用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在使用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時又該注意哪些問題?如果聊天記錄不慎刪除了怎么辦?......

岀了交通事故,如果事故發生處有監控頭,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調取監控資料,查清事故發生的情況。一般比較大的事故,當事人不申請,公安機關自己也會調取監控資料來查清事故發生的情況。
可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可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微信作為常用的通訊工具,什么樣的微信記錄,才能作為有效的證據呢? 一、如何保存和固定微信聊天證據? 1.妥善保管原始載體。 原始載體主要用于證明微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包括儲存有電子數據的手機、計算機或者...
庭審錄像是可以調取的。 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8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規范庭審活動,提高庭審效率,深化司法公...
手機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頻率極高,可以說是寸步不能離。微信是大多數人首選的社交軟件,家人間、朋友間、工作中都離不開微信。 在微信聊天中,若雙方因為民間借貸產生糾紛,怎樣收集微信中的證據,想必是大家很關心...
【案情】昆明市男子鄭某懷疑妻子外遇,但苦于無證據,遂私下請警察朋友李某甲到酒店調取開房監控視頻,結果證實了妻子和李某丙開房的事實。鄭某利用調取的監控向李某丙施壓,后李某丙被逼無奈,服下農藥身亡,并牽出民警李某甲違規調取監控一事。【判決結果】...
沒有。 相關視頻資料由警方調取。 如因民事訴訟需要的,委托律師到法院開具調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