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執行被執行人不需提供任何網絡賬號,只提供被執行人的信息和判決書以及申請執行書即可。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會首先考慮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財產,以及所有的微信賬戶支付寶等。...
您好,兩者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微信聊天記錄屬于電子數據,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法定證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書面證據是以書面形式存在的審計證據。 兩者都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啊, 望采納,謝謝...
民事訴訟法 230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有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騙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上述規定供參考...

你好。 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中不能當做證據使用。 因為法律規定不是法定證據,其不屬于法定證據(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 而且法律明文規定,法律在訴訟中的地位屬...
由司法局或公安局處罰,公民不得提供有償法律服務,不收費也不得代理,民事訴訟法有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
調解筆錄的內容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
現如今大家普遍都使用智能手機,移動支付也越來越方便了,在民間借貸中,很多人會選擇通過支付寶、微信來轉賬。發生糾紛時,支付寶轉賬記錄能否作為有效證據來使用?微信或支付寶轉賬記錄能否作為證據,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不同的情況其證明力不同。主要看...
你好,民事訴訟中原被告可以訴訟和解。包括是否撤訴,訴訟請求,訴訟標的,訴訟費分攤 在執行中也可以執行和解。包括履行方式,履行金額,履行時間等。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是銀行出具的一種有條件的付款保證。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對信用證有如下的定義:跟單信用證和備用信用證(以下統稱信用證),意指一項約定,不論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銀行(...
#沒有身份證有微信記錄可以起訴嗎?# 如今,移動支付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微信作為我國最大的社交平臺,用戶數量眾多。許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會保留微信記錄作為證據。那么,如果沒有身份證,我們能否通過微信記錄來起訴呢?安全嗎...
通過第三方(支付寶/財付通)支付平臺轉賬,不受保護。務必仔細核實信息,校對姓名必要時進行電話確認轉賬至支付寶賬戶/財付通賬戶(實時到帳)轉賬至銀行卡(快速2小時到帳)一旦轉賬成功,這錢是要不回來的。........................
一般情況下不會判決離婚。 關于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關于離婚的程序、所需證件及費用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錄音資料則屬于視聽資料證據的一種。按照法律規定,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而且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