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出反訴是法定訴訟權利,那么有反訴權則適用于訴訟中的一般程序規定,原告與被告屬于同等法律地位的法律關系,同屬于當事人,被告在反訴中同樣適用于訴中保全措施與程序。 訴訟保全,也叫訴訟保全。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原告)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當事人(原告)沒有提出申請的,但爭議的財產可能有毀損、......
被告提出反訴是法定訴訟權利,那么有反訴權則適用于訴訟中的一般程序規定,原告與被告屬于同等法律地位的法律關系,同屬于當事人,被告在反訴中同樣適用于訴中保全措施與程序。 訴訟保全,也叫訴訟保全。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原告)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當事人(原告)沒有提出申請的,但爭議的財產可能有毀損、......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訴訟過程中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所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 一、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
被上訴人在二審中可以提出財產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六十一條 對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采取保...
本文所稱保全物置換,是指新民訴法解釋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的變更保全標的物。新民訴法解釋一百六十六條沒有將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明確作為應當解除保全的情形之一,而是在第一百六十七條中作為保全物置換的條件之一予以規定,由此在司法實踐中,有法院往往越過民...
訴訟中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采用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具備如下條件:第一,需要對爭議的財產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第二,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主觀因素有,當事...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對方有可能隱匿、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查封、凍結等保全措施,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一方有意轉移共同共有的房產,或一方有意變賣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資金,就可以申請法院對房屋或股市賬號進行...
不能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
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與訴前財產保全有關的民事爭議必須有給付內容。爭議的民事法律關...
說法本身可能有些問題。借貸糾紛起訴到法院,如果證實充分,勝訴應該不是問題;但判決后,義務人能否及時履行其法定義務,則是未定的。即勝訴是勝訴,執行是執行,并不是只要案件勝訴了,就一定能得到履行或執行的。本方對此一定要有一定的思想準備。為此,本...
【要旨】法律并不禁止直系親屬之間形成包括借貸合同在內的交易關系,但對直系親屬之間交易關系和債權轉讓關系的審查和確認,應考慮特定當事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有關當事人應依法承擔的贍養、撫養義務等具體情況。在處理涉及直系親屬間交易關系的糾紛時,在意思自...
說法本身可能有些問題。借貸糾紛起訴到法院,如果證實充分,勝訴應該不是問題;但判決后,義務人能否及時履行其法定義務,則是未定的。即勝訴是勝訴,執行是執行,并不是只要案件勝訴了,就一定能得到履行或執行的。本方對此一定要有一定的思想準備。為此,本...
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與訴前財產保全有關的民事爭議必須有給付內容。爭議的民事法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