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把證據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電子數據、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明確規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并且要求當事人對自已的主張,要自已提出證據證明。具體規定如下 :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
不可以,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很嚴格的。除非發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發生特定事由,在卷宗里也有詳細記載。 如果事情確實是法院更改開庭時間,可以持立案通知書及繳費單據,向該法院監督部門或者院長信箱反映。如果沒有答復,也可以向檢察院民事審判監督科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1、司法鑒定的含義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依據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派或委托具有專門知識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評定的活動。1)廣義上講,法院委托的技術鑒定也屬于司法鑒定的范疇;2)...
讓法律更懂醫療 讓醫療更懂法律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訂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正式實施。01刪除舉證責任倒置舊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證據規定》)確定了舉證責任倒置規則,由醫方承擔過錯和因果關系的...
不可以,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很嚴格的。除非發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發生特定事由,在卷宗里也有詳細記載。 如果事情確實是法院更改開庭時間,可以持立案通知書及繳費單據,向該法院監督部門或者院長信箱反映。如果沒有答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
不可以,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很嚴格的。除非發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發生特定事由,在卷宗里也有詳細記載。 如果事情確實是法院更改開庭時間,可以持立案通知書及繳費單據,向該法院監督部門或者院長信箱反映。如果沒有答復...
不可以,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很嚴格的。除非發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發生特定事由,在卷宗里也有詳細記載。 如果事情確實是法院更改開庭時間,可以持立案通知書及繳費單據,向該法院監督部門或者院長信箱反映。如果沒有答復...
法律并未明確規定申請重新鑒定的期限,只是規定了申請鑒定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對當事人申請鑒定的期限進行了明確規定,即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委托鑒定工作指南(2019年12月27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35次全體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審理工作,提高司法鑒定效率和鑒定意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
不可以,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很嚴格的。除非發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發生特定事由,在卷宗里也有詳細記載。 如果事情確實是法院更改開庭時間,可以持立案通知書及繳費單據,向該法院監督部門或者院長信箱反映。如果沒有答復...
民事訴訟中把證據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電子數據、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明確規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并且要求當事人對自已的主張,要自已提出證據證明。具體規定如下 :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