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民事訴訟法,選擇向哪個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主動權掌握在原告手里,被告沒有主動權。當然,無論受理法院是否實際有管轄權,被告都可以在提交答辯狀的時候提出管轄權異議,從而打亂原告的訴訟策略。如法院 在受到你的管轄權異議后,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起訴或者將案件 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從這個角度看,被告有有限的權利...
欠錢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主要有:宣讀法律紀律、開場白、詢問是否回避、詢問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調查階段(具體包括原告陳述、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官問話)、法庭辯論階段、最后陳述階段、退庭后核對筆錄、宣判等幾個階段。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在法庭調查階段時比較重要的是質證。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調解,......
欠錢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主要有:宣讀法律紀律、開場白、詢問是否回避、詢問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調查階段(具體包括原告陳述、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官問話)、法庭辯論階段、最后陳述階段、退庭后核對筆錄、宣判等幾個階段。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在法庭調查階段時比較重要的是質證。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調解,......

根據民事訴訟法,選擇向哪個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主動權掌握在原告手里,被告沒有主動權。當然,無論受理法院是否實際有管轄權,被告都可以在提交答辯狀的時候提出管轄權異議,從而打亂原告的訴訟策略。如法院 在受到你的管轄權異議后,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起訴...
1. 盡量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以找中間人調解。;2. 不能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證、起訴書、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證據材料。;3. 法院依法做出判決,對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可執行財...
開庭后,原告是可以變更訴訟請求的,但是變更訴訟請求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開庭后,如果被告一方提出反訴,由第三者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是可以變更訴訟的請求的,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 該《意見》第一...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
可以增加(變更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增加)訴訟請求,二審法院可以進行調節,調解不成的,會告訴你另行起訴。換言之,你變更訴求幾乎沒有任何作用,除非調解成功。
一般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征求雙方意見和實際情況,如果原告卻系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到庭的,可以選擇延期審理。 當然,如果原告惡意拖延或者長期拖延的,法院不可能無限拖下去,即使原告不到場,法院也可以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做缺席判決。
1、不可以。只可以向本地的高一級法院進行上訴。 2、應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當事人在哪個法院轄區,案件就由哪個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
如果當事人認為法官不適合審理該案件,可以申請回避。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 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
執行案件可以轉另外的法院執行,這叫做委托執行或移送執行,這種案件移送得最多的是移送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
1、這是可以的。你說的情況不是更換執行法官,而是審理過程中合議庭成員的更換,現行有關規定規定,合議庭成員因為需要回避或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可以更換。2、要求雙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經過敘說一遍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這是該法官在司法實踐中遵守集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