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 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
對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主要有兩個,一是婚姻法第33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另一個是去年11月總政治部頒發的《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在適用婚姻法第33條時,軍人應注意正確行使離婚否決權。一是完整準確地理解軍人的離婚否決權。非軍人要求離婚的,一般情況下,軍人一方有一票否決的權利。法院應根據軍人的這一意愿,盡量調解和好或者判決不準離婚。但軍人的離婚否決權只具有相對意義,否決離婚這一票能不能產生不準離婚的法律后......
符合隨軍條件,可以落戶。 以下信息引自: 對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主要有兩個,一是婚姻法第33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另一個是去年11月總政治部頒發的《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在適用婚姻法第33條時,軍人應注意正確行使離婚否決權。一是完整準確地理解軍人的離婚否決權。非軍人要求離婚的,一般情況下,軍人一方有一票否決的權利。法院應根據軍人的這一意愿,盡量調解和好或者判決不準離婚。但軍人的離婚否決權只......

可以。根據《婚姻法》和《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一方要求離婚的,應當先由當事人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調解,調解無效,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后,方可向法院提...
生效證明就是指法律文書過了上訴期雙方當事人沒有上訴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生效證明分為勞動爭議的仲裁委員會的調解書、裁決書的生效證明及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的生效證明。生效證明是權利人實現法律權益的必要條件之一,在很多時候法律文書不...
夫妻雙方經法院離婚調解和好,但之后一方并沒有履行離婚調解書上的承諾,另一方反悔了,想再次起訴離婚。那么離婚調解和好能再起訴嗎?調解書是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協議。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前,效力待定。當事人任何一...
可以。根據《婚姻法》和《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一方要求離婚的,應當先由當事人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調解,調解無效,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后,方可向法院提...
現役軍人離婚可以不用部隊開證明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所在...
1、現役軍人家屬一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2、《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3、《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現役軍人離婚,應當嚴肅慎重,...
現役軍人離婚,應當嚴肅慎重,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軍隊的紀律,不違背社會公德。 1、辦理現役軍人離婚手續中配偶是地方人員,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并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
怎樣制作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
軍人離婚需要的資料: 1,所在團以上單位出具同意離婚證明 2,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雙方協商并簽字的離婚協議書 3,雙方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 軍人離婚的可以參考《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1,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