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民事糾紛,現在都進行調解。不僅起訴前調解,起訴后開庭前調解,開庭后還可以調解。即使到執行階段,也能進行執行和解。案件進入二審程序,進入再審程序,還可以調解。簡單說,調解貫穿民事糾紛的始終。訴訟中間的調解是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進行的訴訟行為,調解協議一旦雙方簽字,并經法院依法確認,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針對案件的難易程度和不同情況,在實踐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幾種方式進行調解:1、訴前調解。2、立案調解。立案調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時,及早介入,對案件進行調解,是對訴前調解的一種有效補充。3、庭前......
人民法院針對離婚案件的不同性質,將采取不同的調解步驟:1、一般離婚案件對于一般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工作分為三個階段:(1)調解動員階段。調解動員即審判人員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有關的法律規定,針對當事人的認識水平和當事人態度進行教育疏導,動員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糾紛。(2)協商調停階段。雙方當事人交換意見,審判人員或協助調解的人員居間調停。(3)調解結束階段。當事人就離婚或不離婚達成協議(達成離婚協議的還必須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子女的撫養義務的分擔問題等方面同時達成協議),審判人員將協議的內容如......
一、調解的開始:《民事調解規定》第2條規定:對于有可能通過調解解決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調解。但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還債程序的案件,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調解。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調解在訴訟的各階段、各審級中均可進行。具體來講,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開庭之前可以進行調解,在庭審過程中可以進行調解,在二審中乃至在再審中也都可以進行調解。 庭審中的調解,通常情況下是在法庭辯論結束后進行。根據司法實踐,調解可以當庭進......

有經濟糾紛的,需要當事人先向法院起訴,法院通過審理,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進行明確,即法院作出判決或裁定;判決后,義務人應當主動履行義務,如果義務人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的,權利人應當在2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超過期限再申請的,法院不再予以...
一、什么是合同糾紛?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于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范圍涵...
根據《人民調解法》可得,經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書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第三十三條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
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和解、調解、仲裁及訴訟。 1、和解是指發生民事糾紛的當事人通過協商、談判等方式,自愿、互諒、友好地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如甲公司與乙公司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兩公司在糾紛發生后,通過雙方的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合同...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 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 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 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 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字表達清晰、...
展開全部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法人或其她組織在民事交往中發生的各種糾紛或摩擦。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和解、調解、仲裁及訴訟。 和解是指發生民事糾紛的當事人通過協商、談判等方式,自愿、互諒、友好地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如甲公...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 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 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 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
首先發生醫療糾紛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的方式有三種,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或者一種調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進行調解。如果糾紛不能成功調解,那么可以進行司法鑒定,根據司法鑒定結果走法律程序進行處理。司法鑒定包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和司法鑒定。一般在三十...
你好! 經濟合同糾紛,是指當事人雙方對經濟合同履行的情況和不履行的后果產生的爭議。對履行的情況產生爭議,一般是對經濟合同是否已經履行或者是否已按經濟合同約定履行產生分歧;對不履行的后果產生爭議,一般是對沒有履行經濟合同或沒有完全履行經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