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審判決后在執行階段,當事人可以協商、調解。...
一審判決后在執行階段,當事人可以協商、調解。...
依據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因此,對于已經發生效力的民事調解書,如果當事人有證據 證明在調解過程中違反資源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法,可以申請再審。人民法院查證屬實 應當再審。 擴展資料: 民事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

如果是一審判決,規定判決下達之后15天以內雙方當事人沒有上訴,判決才生效。 如果是二審判決,因為實行二審終審指定,二審判決下達就生效。 所以,一審判決下達,一方上訴期間,可以調解。
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已經判決并生效的原則上是不能和解的,需按判決內容嚴格執行!如果對方愿意以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那么需要原告和被告雙方達成一致的和解書,并簽字,如果原告已經起訴到法院的案件需由原告撒銷起訴并說明已經和解,達成和解的原告就不能再行...
判決下來后還能不能調解不能一概而論,我們這里以刑事案件為例,進行簡單論述:調解是指案件雙方當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并由法院制作調解書的活動。公訴案件中,公訴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調解。所以說,無論判決有無下來,均不能調解。刑事附...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其事實上沒有、也不可能對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其事實上沒有、也不可能對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財產分...
收到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后不可以上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
收到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后不可以上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
收到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后不可以上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
收到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后不可以上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
收到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后不可以上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