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清楚了不? 其他法條給你做參考: 第一百四十九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一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
一審上訴期間判決是否生效,上訴期間,一審判決不能生效,需要等待二審結果。《民訴法》對生效判決裁定有明確的定義。具體的規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關于法院判決書生效日上訴期怎么理解可以參考: 一、民事判決書的生效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
不需要。 原因:案件審理終結后判決書下達,即為生效,無需辦理生效證明。 相關點: 1、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2、民事案件一審判決書送達后從次日起計算,有15天的上訴期,如果在上訴期內原被告均沒有上訴,該判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3、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如果有一方當事人提出上訴,該一審判決書的效力暫時中止,以后是否生效要根據二審的結果來確定。 其他: 1、上訴被二審裁定駁回,維持原判。......

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書后不履行,申請人可以要求法院仍然按照原判決書執行。調解書后沒有申請執行,達成協議又不履行的話只能申請強制執行,按原調解書申請執行。不用對該協議另行起訴,后來協議不履行扔具備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
刑事案件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有什么不同一、提起的主體及條件不同(一)刑事一審程序提起的主體及條件:1、自訴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并由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2、公訴案件,亦...
民事案件一審的判決書,如果沒上訴的話,以人民法院送達判決書后第二天開始計算,十五天后生效。如果有一方當事人提出上訴,該一審判決書的效力暫時中止,以后是否生效要根據二審的結果來確定。這有以下幾種情形: 1、上訴被二審裁定駁回,維持原判。該一審...
二審終審判決生效是不是一審法院執行嗎二審終審判決生效去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自判決書送達給雙方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二審判決生效之后,當事人應當按照判決的內容自覺履行義務,拒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一審法院申請強...
▌裁判要點:民事案件二審期間,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人民法院準許撤回上訴的,該和解協議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調解書,屬于訴訟外達成的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另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基本案情:原告吳梅系四川...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
法院對案件進行判決之后,如果案件中的當事人一方對判決結果有異議,可以向上一級的法院提出上訴。上級法院開放審理這個案件就稱為二審。 上訴的條件 1、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必須合格。 第一審程序的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有權提起上訴。一審裁判...
再審案件適用的法律有什么要求 《民事訴訟法》第186條(2012年修訂后第207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
再審案件的審理程序和裁判效力主要依據案件的原審來確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