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開庭準備和開庭宣布
1、庭前準備工作。
書記員應先期到達法庭,做好以下開庭前準備工作:
(1)宣布:請訴訟參加人入庭就坐。檢查訴訟參加人出庭情況。如有一方訴訟參加人未到庭的,應立即報告審判長處理。
(2)宣布:請訴訟參加人出示身份證件。到案前核對訴訟參加人的身份。如確認有證人、鑒定人、勘驗人、檢查人、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簡稱“專家”)出庭的,還應核對其身份后請其退席,等候傳喚。
(3)核實《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和《舉證通知書》、《告知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和開庭《傳票》及《通知書》以及訴狀等訴訟材料的收悉情況。
(4)公開開庭的,應當檢查參加旁聽的人員是否適合,是否有現場采訪的記者。
如發現有未成年人(經批準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聽的人旁聽開庭的,應當請其退出法庭。
如發現有記者到庭采訪,應當確認其是否辦理審批手續。如未經批準,不得錄音、錄像或者攝影;但應當允許記者作為旁聽人員參加旁聽和記錄。
2、宣布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
書記員宣布:現在宣布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的具體內容以《法庭規則》的有關規定為準。另外可以特別提示:全體人員應當關閉手機和傳呼機的鈴響。
3、法官入庭和報告庭審前準備情況。
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然后引領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書記員宣布:請坐下。
如果法官在書記員在做準備工作或宣布法庭紀律時進入法庭的,書記員應中止手頭工作,主持法官入庭儀式后,再恢復手頭的工作。
準備工作就緒后,向審判長報告庭審前準備工作情況:
(1)出庭的訴訟參加人有:……
(2)出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有:……
(3)經批準到庭旁聽采訪的新聞單位及記者有:……
最后,書記員報告:法庭準備工作就緒,請審判長主持開庭。
4、核對確認訴訟參加人的身份。
在書記員已核對訴訟參加人身份的基礎上,審判長簡單核對即可。
經征詢各方當事人:對對方出庭人員的身份是否有異議。經各方當事人確認無異后,即宣布:經法庭當庭核對確認,出庭的訴訟參加人符合法律規定,準予參加本案的庭審活動。
二、法庭調查
1、宣布法庭調查。
主持人宣布:現在進行法庭調查。
法庭可對法庭調查順序予以說明:法庭調查一般按當事人陳述、歸納小結、當事人當庭舉證、當庭質證、法庭認證的順序進行。
2、當事人陳述。
主持人宣布:首先由當事人陳述。
主持人宣布:請原告宣讀起訴狀或者簡要陳述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即指示原告陳述。
主持人宣布:請被告宣讀答辯狀或者簡要陳述訴訟主張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即指示被告陳述。
主持人宣布:請第三人宣讀答辯狀(起訴狀)或者簡要陳述訴訟主張(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即指示第三人陳述。
當事人陳述的內容如果超出訴狀范圍的,法庭可提示當事人另作補充陳述。當事人未提交訴狀或者逾期提交訴狀的,法庭應予以說明。
實踐中,法庭認為組織當事人宣讀訴狀確無實際必要的,可以省略“宣讀訴狀”這一節。
在當事人宣讀訴狀的基礎上,法庭可根據案件的需要組織當事人補充陳述。主持人宣布:現在,由當事人作補充陳述。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補充陳述。
法庭應引導當事人針對對方當事人的陳述,補充陳述相應的事實和理由。陳述的內容應避免重復。
在當事人主動陳述的基礎上,法庭可根據案件的需要有針對性地向當事人發問,以理清案情、明確無爭議的事實和訟爭焦點。主持人宣布:法庭現就案件的事實問題,向當事人發問。
對法庭的發問,當事人應如實進行答問陳述;同時,針對當事人的答問陳述,法庭應當征詢對方當事人的質證意見。
實踐中,如果經過預審,并已組織當事人陳述的,法庭認為再行組織當事人陳述已無實際必要的,經作必要的說明后,即可直接進行歸納小結。
3、歸納小結。
主持人宣布:根據當事人陳述,結合案件的其他訴訟材料,法庭歸納小結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本案的訴訟請求是:……。
(2)當事人沒有爭議事實有:……。
在確認之前,主持人可以經征詢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各方當事人陳述一致或者都認可的事實,除涉及身份關系,或者涉及國家、第三人的權益,或者與其他證據有沖突的外,經合議庭評議確認后可以直接予以認
定,并當庭宣布:以上事實,各方當事人陳述一致或均予認可,足以認定。并宣告:以上經法庭認定的事實,無須當事人舉證、質證。
實踐中,如果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沒有或者基本沒有爭議,且根據當事人陳述即可直接認定全案事實的,經合議庭評議確認后,即可宣布法庭調查結束。
(3)本案訴訟爭議的焦點有:……。
在確認之前,主持人可以經征詢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在各方當事人均確認無異后予以確認。
(4)法庭進一步調查的范圍如下……。
法庭確定調查的范圍時無須征詢當事人的意見。法庭調查的范圍不以當事人訴訟爭議的內容為限;但二者不一致的,法庭應予以釋明。
法庭調查的范圍主要是案件事實問題。有關法律適用問題則屬于法庭辯論的范圍,但對法律依據的有無以及法律條文的具體內容等發生的爭議,法庭認為需要調查的,也可以作為法庭調查的范圍。
法庭調查的范圍確定后,法庭還宣布:當事人當庭舉證、質證應當圍繞法庭確定的范圍進行。
三、法庭辯論
1、宣布法庭辯論。
主持人宣布:現在進行法庭辯論。
主持人可以確定法庭辯論的范圍:當事人應當圍繞各自的訴訟請求或者訴訟主張,就法律的具體適用問題展開辯論。
當事人對證據和事實的認定產生的爭議屬于法庭調查的內容,一般不應作為法庭辯論的范圍。
主持人可以強調法庭辯論規則:在法庭辯論中,辯論發言應當經法庭許可;注意用語文明,不得使用諷刺、侮辱的語言;語速要適中,以便法庭記錄;發言的內容應當避免重復。在法庭辯論的過程中,如有違反規則的言行,法庭應予制止。
主持人說明法庭辯論階段:法庭辯論分為對等辯論和互相辯論。
2、對等辯論。
主持人宣布:首先由當事人進行對等辯論。隨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進行辯論發言。
辯論發言一般不宜重復訴狀的內容。
一輪辯論結束,法庭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下一輪辯論;如進行下一輪辯論的,應強調發言的內容不宜重復。法庭根據需要可限定每一輪次各方當事人辯論發言的時間。
3、互相辯論。
主持人宣布:現在進行互相辯論。
主持人應當告知:當事人要求辯論發言的,可以向法庭舉手示意。經法庭許可,方能發言。
在互相辯論中,當事人未經許可而進行自由、無序的辯論發言或者辯論發言的內容重復的,法庭應予以制止。
4、法庭調查階段的回轉。
在辯論中發現有關案件事實需要進行調查,或者需要對有關證據進行審查的,應當宣布:中止法庭辯論,恢復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結束后,宣布:恢復法庭辯論。庭審活動恢復到中止時的階段。
5、宣布法庭辯論結束。
在確認各方當事人辯論意見陳述完畢后,主持人即可宣布:法庭辯論結束。
四、當事人最后陳述。
主持人宣布:現在,由當事人陳述最后意見。隨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最后陳述。
合議庭成員應當認真、耐心聽取當事人陳述,一般不宜打斷當事人的發言。但其陳述過于臃長,法庭應當予以引導;當事人陳述的內容簡單重復多次的,或者陳述的內容與案件沒有直接關聯的,法庭以適當的方式予以制止。
五、法庭調解
1、宣布法庭調解。
主持人宣布:現在進行法庭調解。
法庭要把握時機,根據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中適時組織調解。在法庭辯論之后,當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或者委托的代理
人有特別授權的,法庭應當組織調解。如果當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未出庭參加訴訟,而且委托的代理人也沒有特別授權的,法庭不能當庭組織調解。庭后有調解必要
和可能的,應當于休庭后組織調解。
2、詢問當事人調解的意愿。
主持人征詢各方當事人:是否愿意調解。各方當事人均表示愿意調解的,法庭即可組織調解;有一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主持人宣布:終結調解。隨即宣布休庭。
由于剛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當事人情緒對立可能比較嚴重。法庭應注意調整庭審氣氛,講究工作方法,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征詢當事人調解意愿和
開展調解工作。即使不能當庭調解,但確有再行調解的必要和可能的,應當在休庭后進一步作調解工作。
3、組織調解。
經確認各方當事人均有調解意愿的,主持人宣布:現由法庭組織調解。
法庭調解的一般程序:
?。?)先由原告方提出調解方案,征詢被告的意見。
(2)如被告同意原告的調解方案的,法庭予以審查確認;被告拒絕的,則由被告提出新的調解方案,并征詢原告的意見。
(3)原告同意被告提出的新的調解方案的,法庭予以審查確認;原告拒絕的,法庭可以再進行調解或者終止調解程序。
?。?)當事人各方提出的調解方案均被對方拒絕的,法庭可以提出調解方案,并征詢當事人的意見。
對當事人達成的
調解協議,法庭經審查確認調解協議內容的合法性和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后,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者蓋章后生效,經人民法院審查確認后,應當記入筆錄或者將協議附
卷,并由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請求制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當事人。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
響調解協議的效力。
調解成功后,審判長宣布閉庭。
4、終結調解。
調解不成,主持人宣布:法庭調解結束。
經合議庭評議認為沒有進一步調解必要或可能的,應當休庭評議,及時作出判決。
六、休庭、評議和宣判
1、宣布休庭。
審判長先宣布:現在休庭,然后敲擊法槌。
宣布休庭后應告知當事人復庭的時間;如果決定不當庭宣判的,應當告知宣判的時間或者交待:宣判時間另行通知。
2、法官退庭和評議。
決定當庭宣判的,應于休庭后立即進行評議;擇期宣判的,應在庭審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進行評議。
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先由承辦法官對認定案件事實、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以及適用法律等發表意見,審判長最后發表意見;審判長作為承辦法官的,由審判長最
后發表意見。對案件的裁判結果進行評議時,由審判長最后發表意見。審判長應當根據評議情況總結合議庭評議的結論性意見。合議庭成員應當認真負責,充分陳述
意見,獨立行使表決權,不得拒絕陳述意見或者僅作同意與否的簡單表態。同意他人意見的,也應當提出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進行分析論證。
評議后,合議庭應當依照規定的權限,及時對已經評議形成一致或者多數意見的案件直接作出判決或者裁定。
3、法官入庭和宣布繼續開庭。
庭審準備就緒,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書記員再宣布:請坐下。
審判長敲擊法槌后,即宣布:現在繼續開庭。
4、宣布評議結果。
原定當庭宣判的,但經合議庭評議后未能作出裁判或評議決定不當庭宣判的,審判長應予說明,后宣布休庭。
經合議庭評議,能夠當庭宣判的,審判長應宣告:經過合議庭評議,評議結論已經作出?,F予宣布……。
宣判的內容包括(1)認證結論(先前已宣布的認證結論除外),(2)裁判理由(3)裁判結果以及訴訟費的負擔。關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案由、當事人陳述等部分內容,在當庭宣判時無須宣讀。
在審判長宣告裁判結果(主文)前,由書記員宣布:全體人員起立。合議庭成員和書記員,以及訴訟參加人、旁聽人員均應起立。
宣讀完畢,審判長敲擊法槌;然后書記員宣布:請坐下。
5、征詢意見。
宣判后,審判長依次詢問當事人:對本判決(裁定)有何意見?
當事人陳述意見后,審判長不必與當事人糾纏,指示書記員:請將當事人的意見記錄在案。
6、交待訴權和說明文書的送達方式。
當庭宣判的,審判長宣布:如不服本判決(裁定),可在判決(裁定)書送達之日起…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法院。
書面文本的說明:除判決(裁定)結果外,本判決(裁定)的其他具體內容以書面文本為準。
文書送達的說明。經詢問確認當事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間內到人民法院接受送達的,審判長宣告:請當事人于…(時間)到…(地點)
領取判決書(裁定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來領取的,視為送達。當事人要求郵寄送達的,審判長宣告:法庭將根據當事人確認的地址郵寄送達。郵件回執上注明的
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7、宣布閉庭。
審判長宣布:庭審結束。現在宣布--閉庭!然后敲擊法槌。
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
待合議庭成員退庭后,宣布:散庭。訴訟參加人和旁聽人員方退庭。
8、審閱筆錄的說明。
散庭后,書記員向訴訟參與人交待閱讀法庭筆錄的時間和地點。能夠當庭閱讀庭審筆錄的,請訴訟參與人閱讀并簽名。
訴訟參加人認為筆錄有誤,可以要求書記員更改;書記員不同意更改的,訴訟參與人予以注明或者提交書面說明附卷。
具體要看案件難易程度以及訴訟標的額大小如何,律師代理費因地而異、因人而異,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咨詢當地專業律師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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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煙法關于彩禮退還抄的規定
按照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彩禮是否可以退還是要依據男女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來判斷的。
如果給了彩禮,男女雙方卻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女方需要退還彩禮給男方。如果只是按照習俗舉辦婚襲禮卻未辦理結婚證的,原則上彩禮不退還。如果是已經結婚的,除特殊情況,彩禮是不退的。
二、......
1、建議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期一般為60天,公告期滿視為已經將傳票送達給對方了,之后開庭如果對方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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