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審記錄是以文字形式對法庭審理全過程所作的記錄和再現,是重要的訴訟檔案之一。庭審記錄的好壞不僅體現出書記員個人業務素質的高低,也體現著審判質量的好壞和法院的整體形象,關系到裁判結果能否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一份理想的庭審記錄至少應當滿足三項要求:一是忠實庭審原貌,完整記錄庭審過程;二是準確、詳實記錄各方訴訟參與人的陳述、辯解和觀點、意見;三是格式規范,頁面整潔,清晰流暢,無錯別字。
一、努力練習,不斷提高打字速度
運用微錄機進行庭審記錄,打字速度的重要性無疑是第一位,這是做好庭審記錄的基礎和立足點。只有提高打字速度才能適應庭審節奏,從容、準確地記錄庭審內容。一般來講,常人的語速在180-200字/分鐘左右,以此為標準,打字速度達到80字/分鐘只是庭審記錄的最基本要求,達到120字/分鐘時才能夠基本適應記錄要求,而要達到從容記錄、游刃有余的目的,打字速度必須在160字/分鐘以上。坦白的講,這樣的要求的確不容易做到,但世上無難事,只要勤奮不綴,刻苦練習,達到這一目標也并非不可能。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不僅需要持之以恒、堅韌不拔的精神,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
1、制定訓練計劃,分階段練習
練習打字必須為自己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訓練計劃,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一日曝,十日寒。首先,測試自己的打字速度,了解自身狀況,以此為起點,把訓練過程劃分成若干個階段,比如以每分鐘提高10個字為標準進行劃分。其次,對階段目標進行沖擊,提高到一個階段并且保持穩定以后,再繼續沖擊下一階段目標。訓練過程中可以借助一些練習軟件,通過由易到難的練習,逐步提高打字速度。再次,要避免零星、分散的練習,因為那樣練習的效果并不理想。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并爭取單位的支持,每天集中不低于1個小時的時間進行密集練習,這樣的訓練往往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注意積累詞匯,建立自己的專業詞庫
以五筆輸入法為例,打一個字往往需要敲擊四次鍵盤,而打一個二字甚至四字以上的詞組,也只需要敲擊四次鍵盤,由此我們不難看到,無論哪一種輸入法,詞組輸入對于保持速度優勢都是非常關鍵的。因此,我們在日常的工作和練習中應當注意積累常用詞匯,特別是專業性質的詞匯。一方面要把輸入詞組作為練習的重點,形成盡量輸入詞組的良好習慣;另一方面,要把詞組記錄到慣長使用的輸入法內,建立自己的專業詞庫。通過不斷積累、豐富專業詞庫,有助于提高打字速度。
二、不斷摸索庭審記錄的規律,總結經驗和技巧
語速與打字速度之間的客觀差距,單純靠提高打字速度有時難以完全彌補。打字速度達到一定程度以后很難再有更高的突破,而且書記員個體之間也存在著差異;即便打字速度比較理想,有時也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而變得不穩定。事實上庭審有其固有的規律性,而且也不要求書記員有聞必錄,因此,在努力提高記錄速度的同時,還必須擅于總結經驗和記錄技巧。
1、制作庭審記錄模板
庭審記錄中有一部分完全是相對固定的程序化內容,比如庭前準備時宣布案由、案件來源,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和訴訟參與人名單、當事人享有的訴訟權利等,又比如宣布庭審調查結束,進行法庭辯論、控辯雙方宣讀、出示證據的程序等。對這部分內容完全可以事先制作填充式的模板,庭審記錄時根據個案不同進行適當修改,或者利用文件切換,復制、粘貼等操作技巧,把相對固定又具有共性的內容適時加入到筆錄當中。這樣不但可以降低工作強度,而且可以提高庭審記錄的效率和準確性。
2、庭前閱卷,加強與審判人員溝通,了解案情和庭審重點
除了上述程序化的內容以外,每個案件都有著不同的事實、情節、證據,如果不了解案件具體情況,記錄的速度和準確性也是難以保證的。這就需要書記員庭前做好充分準備,不打無備之戰。首先,應當閱讀全部案卷材料,對各方當事人姓名、訴訟地位及其相互關系,案件基本事實、情節作以掌握,通過閱讀卷宗筆錄熟悉當事人語言特色、表達方式。其次,加強與審判人員溝通,詢問庭審重點和關鍵證據,以及特別需要注意的環節等。要做到掌握案件全貌,關注案件重點內容,這樣才能有備無患,記錄時有的放矢,從而提高記錄效率和效果。
3、緊緊圍繞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和重要情節進行記錄
刑事案件審理的目的是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證據,確定被告人是否符合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在此基礎上依照刑法規定確定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如何處刑。與之相適應,庭審記錄也應當緊緊圍繞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和關系到正確量刑的情節進行。對涉及被告人主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以及侵犯客體的內容,涉及到構成累犯、自首、立功等重要情節一定要突出重點,詳實、準確記錄,從而為審判人員正確審理案件、確保案件質量打好基礎。
4、掌握記錄技巧,做到詳略得當
除了語速的因素外,訴訟參與人的表達能力、條理性等因素也會給記錄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因此需要書記員理智分析,判斷訴訟參與人表達的真實意圖,在盡量保持原貌的基礎上合理取舍,做到詳略得當。記錄技巧一般有:一是舍問取答法,在問話與答話沒有時間全部記錄的情況下,優先記錄答話;二是去偽存真法,對訴訟參與人遠離主題、不著邊際的陳述,要分析其所要表達的真實意圖進行記錄,與案件無關內容無須記錄;三是取新舍舊法,對訴訟參與人新的觀點、意見詳細記錄,重復過的內容則可以簡略;四是閑時忙記法,在庭審節奏放緩或者宣讀、出示證據等空隙時間,可以詳細記錄,適當描述當事人語氣、表情,或者利用這段少許時間修改、補記前面的遺漏。
三、自覺提高四個方面的素質
1、自覺提高政治素質
與合議庭成員相比書記員只是執行事務性的工作,但這決不意味著書記員工作不重要。作為書記員不能放松對自身的要求,要正確認識書記員工作,特別是庭審記錄的重要性。要牢記“三個代表”的要求,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立足本崗,以做好本職工作為出發點服務于人民,服務于國家法治建設。認真學習各項制度和要求,恪守職業道德,做到忠于職守,廉潔自律,保守審判秘密;工作中講政治、顧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克服困難、積極進取、團結協作;做到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自覺維護法院形象。
2、自覺提高法律素質
作為書記員不僅要掌握刑事訴訟法等程序法的法定程序和各項要求,還必須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和實體法。前面談到的庭審記錄要圍繞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和重要量刑情節進行,記錄時要分析、判斷,合理取舍等,都是建立在全面、扎實掌握法律知識基礎之上的,如果連犯罪構成四個要件的含義都不明白,法律術語的概念都很模糊,又怎么可能做好庭審記錄工作呢?因此,必須自覺學習法律知識,以身邊業務骨干為榜樣,虛心求教,邊干邊學,并結合實際工作消化吸收,融匯貫通,逐步向更深層次的法律領域邁進,不斷提高法律修養。
3、自覺提高文化素質
庭審記錄雖然是對庭審過程的客觀記錄,必須忠實于庭審原貌,不允許恣意修飾、人為改變客觀真實。但在此前提下也并不完全排除書記員的分析、歸納,這就要求書記員具備法律知識的同時,還必須具備較高的文化水平。庭審記錄應當做到條理清晰、語言流暢,文意準確、用詞恰當、無錯字別字,這些同樣離不開深厚的文化修養。因此,書記員應當自覺學習文化知識,不斷提高寫作水平。不僅常用漢字的正確寫法、用法要爛熟于胸,還要注意對生僻字和口語的學習,特別是有些沒有相對應漢字的口語,不僅要理解含義,還要掌握最接近其原意的替代詞匯,以免在記錄時影響速度和準確性。
4、自覺提高身體素質
庭審記錄工作是一項高強度的腦力和體力相結合的勞動。有的庭審需要一、二個小時,有時一天要參加數個庭審的記錄工作,而有的庭審甚至需要一個或者幾個工作日才能完成。記錄時書記員精神高度集中,耳聽、眼看、大腦記憶、思維、手指敲擊鍵盤把語言變成文字,身體需要長時間保持相同的姿態。可見,良好身體素質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否則無法保證庭審記錄的質量。因此,要作好庭審記錄工作,書記員還必須勞逸結合,加強鍛練,隨時為保質保量地完成記錄工作做好身體上的準備。
總之,制作一份優秀的庭審筆錄并不是簡單的事情,不僅需要各方面素質的提高、有機結合,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的摸索、總結經驗教訓。以上是筆者一點體會和看法,希望大家給予批評、指正。
(作者單位: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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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撤訴?沒有立案的案件就不需要撤訴了,如果已經立案的案件,就直接交撤訴申請書就可以申請撤訴。...
開完庭后當事人可以查閱案件審判卷的正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擴展資料:
庭審筆錄對當事人或他人是不保密的,因為案件是公開審理。除非涉及個人隱私和商業機密、國家秘密,公開開庭審......
原告當事人在開庭時有依法為自己陳述的權力,具體陳述方式應該根據庭審的具體情況由當事人靈活掌握。同時,當事人應該了解一下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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