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明星跨界早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歌手演戲、演員唱歌這些幾乎是所有明星都在做的事,做投資、開飯店、做生意這些也很普遍,相比較而言,做潮牌服裝可以算的上是明星里比較小眾的跨界了吧。
做服裝的李晨和潘瑋柏就火了一把,原因是其創立的潮牌NPC所擁有的商標MLGB“存在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的情形”,被判無效。有律師認為,印有該商標的衣物最好銷毀或停售。
業內人士認為,此案例的裁判規則對于法官處理類似案件,對審查員審查類似情況,有先例作用。而已經存在的類SB、NB等商標,一般情況下不會主動注銷,多為其他權利人提出異議無效評審。
上海俊客公司2010年12月15日申請注冊“MLGB”商標,2011年12月28日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婚紗、鞋、帽、襪、領帶、圍巾、皮帶(服飾用)、運動衫、嬰兒全套衣商品上。后第三人姚某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主要理由是,爭議商標容易讓人想到不文明用語,作為商標使用在服裝、帽子等商品上,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具有不良影響。
01.
MLGB商標被判無效
2019年2月3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紙判決書顯示,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俊客”)目前所擁有的商標MLGB“本身存在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的情形”,相關商標理應被宣告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該審判結果為二審結果,亦為終審結果。此前,一審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爭議商標容易讓人想到不文明用語,作為商標使用在服裝、帽子等商品上,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具有不良影響。上海俊客不服原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海俊客為知名主持人李晨和歌手潘瑋柏創立的潮牌“NPC”所屬公司。天眼查信息顯示,李晨持有該公司60%的股份,并出任監事一職。MLGB為NPC旗下所擁有的商標之一,在2010年12月15日被申請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婚紗、鞋、帽、襪、領帶、圍巾、皮帶(服飾用)、運動衫、嬰兒全套衣商品上,于2011年12月被核準注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7日。
對于本案件,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MLGB”是否為低俗用語。
上海俊客認為“MLGB”商標是‘My Life’s Getting Better’的縮寫,并提交了業績情況、稅金繳納情況、淘寶商標保護維權情況、市場宣傳時對于“My Life’s Getting Better”的使用情況等信息來證明其是一個有良好銷售情況和市場認知、接受度的品牌。
此外,上海俊客還舉出BYD、SB、NND、NMD、CD、CNM、MLB、NMB、NB、TMD、TNND、MD、MB、NMD申請及已注冊信息,用于證明在國內外及相關行業均有大量與本案爭議商標的類似注冊商標正在使用,其中不乏知名商標、馳名商標。
而北京高院二審判決認為,在網絡環境下已經存在特定群體對“MLGB”指代為具有不良影響含義的情形下,為了積極凈化網絡環境、引導青年一代樹立積極向上的主流文化和價值觀,制止以擦邊球方式迎合“三俗”行為,發揮司法對主流文化意識傳承和價值觀引導的職責作用,應認定爭議商標本身存在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的情形。
北京高院還認為,上海俊客在申請爭議商標的同時,還申請了“caonima”等商標,故其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傾向的意圖比較明顯,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存在對爭議商標進行低俗、惡俗商業宣傳的情形。
對此判決,輿論亦有爭議。原審第三人提交的網頁材料顯示,很多網友表示,“沒想到MLGB居然是個牌子”、“MLGB是什么牌子?”、“MLGB,原來是個牌子”等,用于證明“MLGB”作為商標印制在衣帽上,不能為社會公眾所接受,造成不良影響。
但也有少數意見表示,“MLGB”指代某不文明用語的形成時間不長、且局限在網絡環境,尚不能構成該不文明用語的固定含義。漢語中并沒有以漢語拼音首字母理解英文組合含義的習慣,用“MLGB”指代該不文明用語是由于不正當的聯想產生了危害社會道德風尚的含義,不能認為“MLGB”標志本身就具有了危害道德風尚的含義,否則會不適當的限制語言文字或者拼音字母的使用。
02.
律師建議銷毀或停售
該判決會對上海俊客貿易帶來哪些實質上的影響?已經生產出來的印有該商標的衣物是否需要銷毀?
對此,知識產權律師、中業江川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鑫石告訴投中網,無效的商標不再屬于注冊商標,商標仍可以繼續使用,只是不能獲得法律的排他性保護,如果其他人也使用了,不能因此主張侵權。當然,如果通過其他方式,使商標產生了商譽或者字號、企業名稱的話,可以從其他途徑獲得保護。
宣判商標無效后,“衣服不一定不能賣,但是已經投放市場的,退出市場也是需要時間的。”
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春泉表示,已經印刷了該商標的衣物,仍可以銷售,“當然,這種格調不高、有礙社會風氣的(商品),最好是銷毀或者停止銷售。”
與MLGB類似的商標不止一例,上海俊客把BYD、NB等也拉下水了。
上海俊客指出,國內外及相關行業均有大量與本案爭議商標的類似注冊商標正在使用,其中不乏知名商標、馳名商標,比如,BYD、SB、NND、NMD、CD、CNM、MLB、NMB、NB、TMD、TNND、MD、MB、NMD。
究其原因,知識產權律師李鑫石分析,這個商標原本屬于無含義的英文字母的組合,所以能夠通過審查。但是在實際使用中,根據市場反饋和消費者的認知,根據漢語拼音總結出了某些不文明用語的意思,因此產生了不良影響。類似的商標在使用過程中形成的顯性含義,如果具有不良影響,都可能通過法定程序被撤銷或者無效。
此外,北京版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創始人兼CEO姜川對投中網表示,現在審核尺度比過去嚴得多,包括南京大屠殺館旁邊的“大開殺戒”烤肉店被叫停,外賣雞腿店,也不能隨便叫“叫了個雞”。
姜川說,隨著時間的變化,詞匯的審核也會隨之變化,有些二十年前注冊的商標,可能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就不讓用了。
在商標審核的具體執行過程中,不同審議人員也會造成審核結果的差異。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春泉稱,商標審查有評審規則,審查員一般是按照法律和規則進行審查,但不同人的年齡閱歷和經驗不同,審查掌握標準和水平也有差異,特別是網絡語言,“年輕人才熟悉,有的審查員認為有問題,不上網的也許不認為有問題,因為申請時申請人一般不會說不好的內容,而是以類似‘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解釋糊弄審查員。”
至于諸如SB、NB等類似套路的商標是否會被注銷,姜川認為,“(SB、NB)在民間的影響力太大了,能產生不良影響。”但劉春泉告訴投中網,一般商標較少會被商標部門主動注銷,多為其他權利人提出異議無效評審。
劉春泉說,我國的司法體系雖然不是判例法體系,但此案例的裁判規則對于法官處理類似案件,對審查員審查類似情況,有先例作用。“重大案件會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最高院如果確定這個判例作為指導案例,那就與判例法差不多,必須遵守判例確定的裁判規則。”
文 | 萬珮
來源 | 投中網 ID | China-Ven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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