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谷灘殺人事件嫌犯一審被判死刑,死刑復核程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該案件是屬于一審刑事案件,中級法院作出死刑判決后,被告人不上訴的,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第二百四十七條?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第二百五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在復核死刑案件過程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復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如何算
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決執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決生效后尚未送監執行的期限應當計入2年考驗期內;但是對罪犯在判決生效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驗期內。
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是指對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直接減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至裁定減刑之日之間相隔的時間應計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內,但罪犯在死緩判決生效前先行羈押的日期和緩期執行的2年考驗期不能計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內。
如果從法院作出減刑裁定的時間起計算刑期,等于延長犯罪分子的實際服刑期。因為死刑緩期執行期滿到法院作出減刑裁定書之日,還有一段時間,如果不計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內,等于延長了犯罪分子的實際服刑期。
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如下:第一,在案件性質上,被錯誤裁判的死刑案件大多為殺人案件。因為,總的來說,殺人案中被告人被判死刑者較其他罪案中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明顯居多。第二,從錯誤裁判的性質看,死刑案件錯誤裁判基本上都是事實認定錯誤,而非適用法律錯誤...
楊佳襲警案是在2008年7月1日發生于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內,導致六名警察死亡、四名警察和一名保安人員受傷的重大襲警刑事案件。楊佳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于2008年11月26日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事件經過: 2008年7月7日 上海警方披...
死刑一定要經過死刑復核嗎死刑案件判決后,必須經過復核程序核準。刑法規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這對于保證死刑的正確適用,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有重要作用。為了依法及時打擊現行犯罪分子,人民法院組織法規...
死刑復核發回二審重審是按一審程序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準死刑的,根據案件情況,可以發回第二審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三百五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準死刑的,根據案件...
被判處死刑,上訴是被告人的權利,無論能否改判,都是一次機會,不建議輕易放過。死刑案上訴不是復核,死刑復核權在最高法院,復核時間有長有短,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不確定。
被判處死刑,上訴是被告人的權利,無論能否改判,都是一次機會,不建議輕易放過。 死刑案上訴不是復核,死刑復核權在最高法院,復核時間有長有短,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不確定。
2022年3月14日,據四川樂山中院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近日,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李健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2017年12月14日18時左右,四川樂山的王某欣從自己家中外出至附近的綠心公園散步...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一、刑訴法(2...
一、死刑復核程序適用范圍 第一,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是否都必須適用死刑復核程序的問題。那么對于最高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一審二審死緩案件應當說是無需經過死刑復核程序的這個在法律上、理論上、實踐上,應當說都不存在問題,如: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
1月7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廣西憑祥殺害幼童案罪犯覃鵬安于1月4日被執行死刑。覃鵬安受審現場。(資料圖片)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認:覃鵬安系廣西壯族自治區憑祥市憑祥鎮南山村農民,因生活不如意和相鄰瑣事產生報復殺害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