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退稅政策變動風險
盡管我國對出口退稅的政策保持連續性和長期性,但仍經常變動。由于政策變動一般不溯及既往,因此出口退稅政策的變動風險應可預期。例如,退稅率方面的變化,適用的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注明的出口貨物報關離境的當天所對應的退稅率為準。信托公司應時刻關注國家外貿形勢,研究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的執行現狀、變化趨勢以及導向作用的強度,謹防政策性風險。出口退稅主要涉及當地外經貿機關和國稅局,信托公司需要與兩個機關建立主動協調機制,主要是要掌握當地的政策實施要求、當地年度退稅計劃,以及出口退稅外貿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市場環境變化,如果國家外貿形勢及其出口退稅政策出現重大變化,且危及銀行貸款安全時,信托公司應從維護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出發,會同銀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終止貸款等保全措施。
出口企業偷、漏、逃、騙稅風險
企業偷、漏、逃、騙稅,應受到稅收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風險極大。如果企業存在偷稅、漏稅、逃稅、騙稅以及其它重大違反出口退稅規定的行為,則稅務機關可采取停止出口退稅權、追繳稅款、罰款等行政處罰,此時,企業的應退稅款可能被稅務機關扣押以便償還欠稅和罰款。
信托公司尤其要注意,企業偷稅、漏稅、逃稅、騙稅,面臨國稅局行政處罰和申請撤銷信托的風險。《信托法》第十七條規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對信托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一)設立信托前債權人已對該信托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并依法行使該權利的;(二)受托人處理信托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三)信托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本條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是彈性很大的條款。因偷稅、漏稅、逃稅、騙稅發生在信托設立之前且委托人明知,則稅務機關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信托或確認信托無效。
為避免這種風險,信托公司應全面審核企業的信用狀況和納稅記錄,必要時直接向稅務機關詢證,查驗企業有無騙、逃、漏、補稅記錄以及其他重大經濟糾紛。從法律上說,一旦企業出現這種情況,將作為嚴重違約處理。信托公司還應及時向國稅局和外經貿委了解信譽良好的出口企業名單,及時掌握企業退稅等級、退稅信用等變動情況,及時了解新出現的騙取出口退稅的企業名單等。爭取當地國稅局簽發企業申報應退未退稅款金額、情況證明,以便確認該未退稅金額已經國稅局審核的金額。根據以上了解的情況,決定在出口退稅信托之外是否再向貸款銀行提供附加的擔保方式。
退稅延遲和指標不足的風險
目前我國對一般貿易的出口退稅實行“免、抵、退”和“先征后退”兩種辦法,并采用以預算計劃指標來控制出口退稅的數量和進度,實際退稅金額小于應退稅金額,實際退稅進度慢于應退稅進度。信托公司和銀行應充分考慮到出口退稅不足和遲延的市場風險,有必要科學設計放貸比例、確定貸款期限及貸款展期條件。同時,信托公司要與稅務機關保持密切聯系,掌握當地退稅指標的使用情況、分布狀態、未來退稅預期等基礎數據,從中宏觀上以及操作層面上把握出口退稅業務前瞻與發展態勢,實時作出出口退稅信托方案的調整,力避失控現象。當出現退稅過分延遲和當地退稅指標嚴重不足導致不能完成退稅時,信托公司應將委托人的信托財產作為對應的不合格出口退稅應收款處理,按約定回轉企業,會同銀行要求外貿企業提前還款。當然,信托公司和銀行應考慮到輕微遲延的現實可能性,并預留適當的貸款展期等后續措施,以保持信托業務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最大限度的實現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預期。
申報不及時、不規范及退稅憑證和資料瑕疵帶來的風險
企業申報出口退稅不及時、不規范將引起風險,例如,增值稅退稅率依照《出口貨物退稅稅率對照表》確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征稅率應與之相一致。不同退稅率的貨物應分開核算和申報,劃分不清,則從低適用。申報退稅的憑證資料應合法、有效、真實、清晰、完整、齊全,如果存在涂改、偽造、非法購買、虛開代開和其他弄虛作假的情況,輕則不退稅、追繳稅款,重則受到行政、甚至刑事處罰。申報不及時、不規范以及退稅憑證和資料瑕疵一律作為信托合同項下的違約處理。
信托公司應根據企業提供的出口退稅的信息,分類、選擇合格的退稅應收款。尤其要注意退稅的種類、報關期限、申報退稅的情況、會計處理情況、出口退稅的計算依據和方法、以往實際退稅的時間和比例、退稅憑證、基礎交易的情況,以便確定信托融資的直接風險,評估出口退稅應收款的價值。信托公司負責出口退稅的檢查、監督,了解出口退稅的申報、年度清算等情況,協調稅務機關及時跟蹤退稅入賬情況。
企業信用及經營風險
外貿企業從事外貿代理或者收購轉賣貨物,涉及國內、國際兩個市場,一旦國內交易雙方或國際交易雙方的糾紛及至發生退關、退貨的,則危及出口退稅應收款,此時,信托公司應將相應的信托財產立即退回企業。
隨著外貿經營權的逐漸放開,進出口業務面臨激烈競爭,企業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不容忽視。信托公司及銀行要加強合作共同嚴格審查委托人的資格、信用和生產經營等情況。對企業經營狀況、市場份額、管理能力、財務指標、現金流量等因素進行分析和預測,判斷是否具備持續經營和持續盈利的能力,是否有充足的現金流量;對企業的資金運行情況等進行調查核實,確認是否存在較大影響經營效益從而影響債務償還的不確定性因素。信托公司及銀行要調查企業遞交的全部資料的合法合規性和真實完備性。銀行保持與當地國稅局及外經貿委的聯系,及時將貸款執行情況通報國稅局和外經貿委。信托公司和銀行都要密切關注企業的各類經濟活動,對其經營情況、資金財務情況、出口結算情況、退稅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對出口貨物實地驗證,并查驗企業出口貨物銷售明細賬戶。
要點一:盈利狀況能夠持續盈利是企業發行上市的一項基本要求,從財務會計信息來看,盈利能力主要體現在收入的結構組成及增減變動、毛利率的構成及各期增減、利潤來源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等三個方面。從公司自身經營來看,決定企業持續盈利能力的內部因素——核心...
(一)換算風險。 由于跨國公司生產和經營活動的國際化,其國外子公司經營成果和資產負債用當地貨幣進行計量。但是,跨國公司的股東和金融市場要求的不是以當地貨幣而是以本幣來計量。所以,跨國公司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需將外幣換算成本幣。由于匯率變化...
一、保理的類型有哪些 保理的類型有如下兩種: 1.有追索權保理是指在應收賬款到期無法從債務人處收回時,保理商可以向債權人反轉讓應收賬款、要求債權人回購應收賬款或歸還融資,又稱回購型保理。 2.無追索權保理是指應收賬款在無商業糾紛等情況...
1.硬貨幣保值。這種做法是在合同中載明以硬貨幣計價,用軟貨幣支付,并標明當時兩種貨幣的匯率。若將來支付時,軟貨幣的匯率下跌,則需進行適當的調整,使其數額仍能兌換合同中的硬貨幣數。例如,某企業的出口合同中的貨款為5000萬日元,規定對方以美元...
一、融資租賃保理各方法律風險規避 鑒于沒有明確的保理法律規定,無論對于銀行還是租賃公司,保理業務法律風險防范都是置關重要的。 (1)從租賃公司角度看 建立無追索權保理 銀行設立有追索權保理是為規避承租人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障措施,但對于出租人...
一、貿易融資的概念 貿易融資,是銀行的業務之一。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境外貿易融資業務,是指在辦理進口開證業務時,利用國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資額度和融資條件,延長信用證項下付款期限的融資方式。 ...
一.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審單無誤后,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的《進口押匯協議》和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托收據,先行對外付款并放單。開證申請人憑單提貨并在市場銷售后,將押匯本息歸還開證行國際貿易口。 從某種意義上看,...
案例 一般納稅人A公司與B公司簽訂購買設備合同,B公司不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但其分公司C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于是B公司讓分公司C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A公司。如此處理,對三方來講均存在涉稅風險。 分析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
貿易融資(trade financing) 貿易融資,是銀行的業務之一。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境外貿易融資業務,是指在辦理進口開證業務時,利用國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資額度和融資條件,延長信用...
1.保理法律關系的主要特點有哪些呢 1。一般存在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保理是債權人基于與債務人之間的買賣合同、服務合同等基礎合同,與保理商簽訂保理合同,約定將基礎合同項下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就受讓的應收賬款向債權人提供綜合性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