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破產后還能重組嗎
還有機會重組,以前有一些上市公司已經被債權人宣布破產了,到最后還是重組成功。與債權人協商后,最后重組成功。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指的是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能夠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法律規定
《企業破產法》
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后,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
企業破產后是可以進行重組,不少企業也會將破產作為重組的希望,讓企業能夠擺脫過去的沉重債務,走上一條新的發展渠道。企業破產后是不是繼續重組、怎么樣重組等如果你不清楚,為了對自己有利最好與律聊網律師進行探討。
破產后還能再做生意嗎可以申請另外一個公司再做生意的。破產分為2種方式;一種是我們傳統意義上的破產,企業申請破產之后,國家或當地政府將企業的資產全部沒收用于償還企業所欠下的債務,這種破產形式是不允許企業在進行正常的業務的。還有一種是企業申請的...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還能經營嗎具體要看實際情況而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2〕23號)第三十三條規定:債務人自破產宣告之日起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為債權人利益確有必要繼續生產經營的,須經人民法院許可。根據...
一、企業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 當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導致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經和解整頓仍不能實現和解協議約定的清償義務,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
根據《破產法》第2條的規定,當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申請破產。根據《破產法》第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也就是暫停;在...
破產重組和破產重整是一個意思嗎 破產重組和破產重整不是一個意思。重組與重整都是在公司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時,進行救助的一種措施。由于兩者稱謂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兩者也存在本質差異,如法律依據、程序、參與主體、效率等各方面...
重組與重整尤其重要。重組與重整都是在公司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時,進行救助的一種措施,兩者只有一字之差,由于目的相同,措施類似,易引起混淆。 實踐中有人也混同使用,但兩者在相似的同時在自主性債務清理等方面存在本...
您好,企業債務重組的流程包括: 一、債務重組準備工作。接受委托開展必要的盡職調查,包括對主體資格、法律條件,各當事方的資信以及是否涉訟、存在或有債務等進行調查;協助全面清理負債企業的資產和債務,清查企業所有的債權人、債務性質、債務成因、債務...
可以對破產企業進行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以破產企業為債務人的其他經濟糾紛案件,根據下列不同情況分別處理:(1)已經審結但未執行的,應當中止執行,由債權人憑生效的法律文書向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申...
發布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文號:勞社部發[2005]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根據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為認真貫徹落實國資委、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障部、監察部和財政部《關于2005年在...
【業務簡介】 旨在為破產企業、破產企業債權人、戰略投資人等提供更為系統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破產重組部已經建立起完整的破產標準化文本和操作規程,并確立起一整套預防和應對法律風險和突發事件的預案系統,能夠勝任破產管理人或破產案件代理律師的各項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