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審案件 (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二審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1.一審案件 (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 二審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
1.一審案件 (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二審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案件糾紛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擴展資料: 起訴,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 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 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
我國法律并來沒有明確規定訴訟案件開庭后幾天判決,就離婚訴訟案件來講,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不是根據開庭次數確定的,通常情況下一宗訴訟案件的一個審理源程序法院只開庭一次,當然也存在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需要第二次開庭的情況。但是2113否判決離婚法院...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 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 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 這時要看原告或被...
十五日內。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
簡易程序一般立案后大概是一個月到一個半月開庭,三個月內判決或者調解結案。借錢到期不還多久才能向法院起訴民事借貸關系,一方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至債務到期后2年內就可以提起訴訟。因為對方違反借款條約的,可以隨時提起訴訟,解除借貸合同。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