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 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1年;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
1.一審案件 (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
1.一審案件 (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
民事案件糾紛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
分情況而定:一、數額較大:當事人欠信用卡的錢在1萬以上而不滿10萬元時,這種數額較大的情況,最多是會被判刑5年的。二、數額巨大:當事人欠信用卡的錢在10萬以上但不滿1百萬元時,這種數額巨大的情況,最多會被判刑10年,最少也要判5年刑。三、數...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 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
1.一審案件 (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 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 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 這時要看原告或被...
我國法律并來沒有明確規定訴訟案件開庭后幾天判決,就離婚訴訟案件來講,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不是根據開庭次數確定的,通常情況下一宗訴訟案件的一個審理源程序法院只開庭一次,當然也存在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需要第二次開庭的情況。但是2113否判決離婚法院...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