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匯票到期日就是付款日期嗎
匯票如果是定期付款的,匯票到了該日期后就是付款日期,持票人需要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十九條?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第五十三條?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通過委托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視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二、行使票據權利條件有哪些
1、原始取得。持票人不經任何其他前手權利人而最初取得權利,包括發行取得與善意取得。
(1)發行取得。權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為而取得票據,為主要的原始取得方式,亦為其他取得方式之基礎。
(2)善意取得。是票據受讓人依票據法規定的轉讓方式,善意地從無處分權人手中取得票據,從而享有票據權利。所謂善意指的是無惡意或重大過失,判斷受讓人是否善意應以其取得票據時的情況為標準,且受讓人注意義務僅限于對其直接前手。
注意:受讓人對其善意與否不負?舉證責任。
2、繼受取得。受讓人從有處分權的前手權利人處取得票據權利。通過背書轉讓、?保證、付款等票據法規定的轉讓方式取得票據權利,為票據法上的繼受取得;通過?質押、?貼現、?繼承、贈與、?公司合并或分立、清算等方式取得票據權利,為非票據法上的繼受取得,此種繼受取得只能得到一般法律的保護,不能主張票據法上的抗辯切斷和善意取得等。
《票據法》第五十三條 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
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簽發票據是票據的產生行為,是一切票據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簽發票據應注意的時效為付款時效。所謂付款時效是指從簽發日到付款日之間的期限。(1)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為見票即付的票據,簽發日就是票據的到...
當企業收到的票據即將到期(或已到期),網銀經辦操作員可在匯票服務——電票提示付款——提示付款申請下,進行票據的提示付款操作(提示票據承兌人進行付款)。經辦人員勾選需要提示付款的票據,填寫提示付款日期(票據到期日或到期后的日期),選擇線上清算...
(1)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為見票即付的票據,簽發日就是票據的到期日。這些票據在簽發時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2)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為遠期票據,簽發時除了填寫簽發日期外,還要記載付款...
電子承兌逾期提示付款日期怎樣填寫 一、引言 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電子承兌匯票作為一種安全、高效、便捷的支付方式,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青睞。然而,在電子承兌匯票的使用過程中,有時會出現承兌人未能按時付款的情況,給收款人帶來了一定的困擾。此...
1.我也覺得點太少了。2。因為我要給你解釋很多概念。3。因為你混淆了一些基本概念。4。比如你以為承兌就是到期付款或者到期收款,其實不是。承兌意味著到期時無條件付款。因此,銀票在發行時一般是被接受的。一手的銀行承兌匯票過期3天可以貼現嗎當帳單...
1.匯票的絕對應記載事項匯票的絕對應記載事項是指票據法規定必須在票據上記載的事項,若欠缺記載,票據便為無效。根據《票據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匯票的絕對應記載事項包括七個方面的內容,如果匯票上未記載該七個方面事項之一的,匯票無效。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所記載從出票日期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1、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權利期限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
就說由于本公司財務人員將承兌匯票遺忘,未及時辦理承兌托收,說明白原因就可以商業承兌匯票過期證明答:XXX銀行(這里應該寫出票行名稱): 我公司持有貴行(出票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壹份。票號為XXXXX ,出票日為某年某月, 出票...
題主這圖貼著是要治療我的頸椎病么(手動滑稽)嘛~說說你這個問題吧~你這個是受票方在票據未到期的情況下向銀行貼現(貼現的含義)的會計處理,兩張憑證處理方式的差別在于是否附了追索權,而這里的追索權指的是銀行的追索權,銀行有追索權就代表若票據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