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繼承,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先決條件: 1、 在農村承包中,發包方與承包人之間是一種承包合同關系。 2、 農村承包權的標的即農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人對農地不享有所有權。 3、 農村承包經營權是用益物權,是以對承包地的管理、占有、使用、收益為目的的他物權。 法律依據: 1985年10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簡稱繼承法)第4條規定: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1993年7月2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簡稱農業法)第13條第4款規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內......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體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針對其他方式的承包,該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
先決條件: 1、 在農村承包中,發包方與承包人之間是一種承包合同關系。 2、 農村承包權的標的即農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人對農地不享有所有權。 3、 農村承包經營權是用益物權,是以對承包地的管理、占有、使用、收益為目的...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規定,土地承包權是不可以繼承的。 在農村中,有承包土地的老人去世后,所承包的土地尚未到期,現行的主要做法是,老人留下的承包地仍由其家人繼續耕種經營,村委會暫不收回。但當承包土地到期后或全村集體土地進行重新調...
先決條件: 1、 在農村承包中,發包方與承包人之間是一種承包合同關系。 2、 農村承包權的標的即農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人對農地不享有所有權。 3、 農村承包經營權是用益物權,是以對承包地的管理、占有、使用、收益為目的...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
1.理論依據。(1)農村承包權是物權。按照現在比較通行的觀點,物權是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農村承包經營關系中:第一,承包地具有特定性。在農村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承包土地的面積、位置、土質都是特定的,甲的承包地與乙的承包地是絕對不相...
對此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條作了原則性規定,即公民、集體依法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規定。同時,《農業法》亦規定:承包人以個人名義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將農村土地的類型分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類。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