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錯誤的;
(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
《刑事訴訟法》第211條規定:下級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后,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但是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執行,并且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錯誤的;
(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懷孕的;
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執行機關在執行死刑前,如果發現有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停止死刑的執行,并將停止死刑執行的原因立即書面形式報告核準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級人民法院。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立即查明事實情況,并根據查明的情況作出處理。如果認為原判確有錯誤的,應當報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依審判監督程序作出改判;如果罪犯檢舉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應當依法報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緩或其他較輕的刑罰;如果罪犯是正在懷孕的婦女,應當報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改判為無期徒刑以下刑罰。凡經查明判決并無錯誤,或罪犯并無重大立功表現,則仍應需執行死刑,但需由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長重新簽發死刑執行命令才能執行。
死緩逃跑的后果是什么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如果在緩刑期間逃跑的,是屬于故意犯罪的情形,是可以執行死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死緩變更】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
(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錯誤的; (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懷孕的;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執行機關在執行死刑前,如果發現有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停止死刑的執行,并將停止死刑執行...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的意思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的意思是讓被執行死刑的人生命里留有可能減刑的余地,跟死刑沒有關系。比如被執行故意殺人死刑的人其他重判也少于2年,那么死緩的執行時間就是2年。這個余地是怎么來的呢?刑訴法規定,...
執行死刑后法院要辦理哪些事項執行死刑后,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辦理以下事項:(一)對于死刑罪犯的遺書、遺言筆錄,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涉及財產繼承、債務清償、家事囑托等內容的,將遺書、遺言筆錄交給家屬,同時復制存卷備查;涉及案件線索等問題的,應...
緩刑考驗期間是可以外出工作的,但是應當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請。具體而言有關緩刑考驗期間工作生活問題的規定主要為(1)緩刑期間接受社區矯正。必須遵守社區矯正監管規定,應當在居住地縣級行政區域內工作生活。 (2)緩刑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居住地縣級行政區...
死刑復核程序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一項特別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級...
生與死之間有著不容抹殺的界限,兩者之間不可能存在過度狀態。在死刑立即執行與自由刑之間人為地設立一個死緩制度,且不論這種制度的設立是否符合客觀實際,其本身的不足起碼有以下幾點:一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內始終處于生與死的不確定狀...
生與死之間有著不容抹殺的界限,兩者之間不可能存在過度狀態。在死刑立即執行與自由刑之間人為地設立一個死緩制度,且不論這種制度的設立是否符合客觀實際,其本身的不足起碼有以下幾點:一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內始終處于生與死的不確定狀...
你好! 根據《刑法》第五十條【死緩變更】: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
對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死刑緩刑可以嗎? 可以判處死刑緩刑,這需要考慮到犯罪者的情況、社會影響以及改造可能等多種因素。具體的判決結果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需要由刑事司法機關依據法律進行判斷。死刑緩期執行的減刑主要是指對于被判處死刑并緩期執行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