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人無力償還通常有如下處理方式:
1、與欠債人協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欠債人或許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訴,對欠債人來說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實在無錢可還,即使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欠債人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
只有在欠債人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債務清償途徑就是指解除債權債務關系的方法。
主要分兩大類,即正常途徑和特殊途徑。
(1)正常途徑
正常途徑是債務人依據約定履行債務時所采用的方法。
如企業到期足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還銀行貸款、支付供貨廠商的應付貨款;用合質合量的產品或勞務償付預收貨款等。
(2)特殊途徑
由于債務企業暫時的償債能力或約定條件的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債務時所采用的方法。
依具體情況的不同,有以下方式:
協商。
它是因債務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債務,經與債權人協商,由債權人做出讓步,同意延期償還并免除債務人違約責任的一種方法。
在我國法律中,比較鼓勵這一和解糾紛的方式。
因為,一方面有利于債權債務企業之間保持良好的業務關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費的開支。
但這一方法只有在債權人對債務人有同情或樂觀預期時才使用。
調解。
因債務人的原因不能約期履行債務而又不能與債權人協商一致時,經由中間人調停,促成雙方當事人諒解,達成新的協議,使債務得到解決的一種方法。
具體形式有: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和司法調解。
不管具體調解形式怎樣,調解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并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達成不違背法律、政策的協議。
仲裁。
雙方當事人將爭議交給共同信任并無直接利害關系的第三者或專業仲裁機構做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履行的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
盡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但作為法律的仲裁制度,還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強制力即一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裁決,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判決。
雙方當事人不能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債務糾紛,當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通過審判程序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
其結果是:債務人或履行原有債務,或按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欠債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
它是一種強制手段即發生法律效力判決的當事人如負有履行義務,就應自動履行,如不自動履行,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或審判組織的移送,按執行程序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債務清償
如果你哥哥已是成年人,沒有法律規定其欠款由父母兄弟償還。
關于欠錢不還:
建議跟對方協商解決,協商好后立協議,大家按協議辦事。
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償還。
關于對方沒有償還能力:
首先有沒有償還能力,不能光憑個人感覺,畢竟對方也有可能轉移了財產故意不還,對你宣稱沒有財產可以償還,也就是偽造無償還能力。
如果真的起訴后,對方的確沒有償還能力,可以這么處理:
第一,看看有無實現債權人代位權的可能。
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通俗的說就是,“你的錢你不去要,我替你要,要回來是我的”。
注意最后這句,這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原動力。
當然,關鍵一點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債務人的償債能力。
因為如果次債務人也無力還債,不能反過頭來重新找債務人要。
這叫“不可殺回馬槍規則”。
第二,要看看有沒有連帶責任人。
連帶責任人承擔的責任與債務人承擔的責任相同。
法律規定債權人債權到期后既可以起訴債務人,也可以起訴連帶責任人,或者同時起訴二者。
實踐中,經常的做法是,看看企業有無人格混同,如混同,則可將股東作為連帶責任人。
其次,要看看有無合伙經營的事實,如有,找出其他合伙人,起訴之。
因為合伙人對外承擔的是連帶責任。
總之,在債務人無力還錢時,如果能有連帶責任人,這無疑是給債權加了一重保險,增大了債權實現的可能性。
不可不察也!
第三,看看有無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可能。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當債務人消極處分自己財產,有危害債權人債權之虞時,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之處分行為的權利。
譬如,筆者曾代理一個離婚案件,訴前從當事人處了解,夫妻一方把雙方共同經營十多年的家具城用蹊蹺的手段且以極低的價格轉讓給該方的侄子。
據此,筆者建議,在離婚訴訟的同時,啟動一個撤銷轉讓家具城的撤銷之訴,以最大限度的將夫妻共同財產恢復到轉讓前的共有狀態。
當事人因此挽回了十多萬應分得的財產。
第四,看看有無行使商事留置權的可能。
留置,形象的說法就是,“你該我錢,我就扣你東西。
”當然,從留置權制度的設計層面還有很多分析的地方。
這里說的是一般實踐中可能的辦法。
之所以強調商事留置就是,它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關系。
在企業之間,經常占有對方動產的情況,債權人此時行使留置權那是一點問題沒有。
不過需要注意,不能惡意促成留置權的形成。
比如,對方欠錢沒還,故意從對方處借點東西,事后行使留置權。
這種行為不應提倡。
無力償還,法律是沒多大問題,主要是還債問題,對方估計也不會走法律途徑,你們注意人身安全就好!
一個成年人欠別人幾千塊錢、寫過借條,但是現在無力償還,沒工作,沒存款、沒任何財產、債主到法院起訴,法院只能監督,但是他沒能力償還法院也沒辦法的。
很難執行!
標題:成年子女欠錢父母無力償還怎么辦? 在我國,許多年輕人在追求事業成功的過程中,因為缺乏理財觀念和控制能力,導致欠下了債務。而當他們父母得知消息后,往往因財務壓力和道德責任,難以承受這筆債務。那么,當成年子女欠錢父母無力償還時,該怎么辦呢? 一、保持冷靜,尋求幫助 首先,父母應該保持冷靜,不要因為情緒失控而采取過激行為。要明確自己肩負起照顧和撫養孩子的責任,無論孩子欠多少錢,自己都要負責。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父母可以尋求親友、專業律師或心理咨詢師的幫助,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以便盡快解決......
當然后。父母屬于監護人。有責任償還子女欠下的債務。必要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過你要看清欠錢人的爹是不是官。要是李剛的話我勸你就算了。。未成年人繼承了財產無力償還欠款,監護人是否有義務替還?如果未成年人有對外欠款,作為監護人應該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
原則上,父母與子女如果都是成年人,民事責任由各自獨立承擔。子女自愿替父親還貸款的,法律也不禁止。繼承遺產時,子女承擔的責任,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一、《民法通則》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二、《繼承法》第三十三條1、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2、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
換個角度思考,你張口閉口的兄弟、你拿他當兄人家不一定把你當弟。他可能把你當傻子,這也不一定。交友需謹慎,不是誰給我一支煙誰就是朋友。哥哥欠錢無力償還,妹妹或父母有無法律責任,有沒有義哥哥欠錢無力償還,妹妹或父母沒有替哥哥償還債務的義務,自愿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條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
你是成年人,若是以你父母名義借的就要他們還,不是他們借的,你要承擔責任,你沒有錢,法院會將你名下的房產什么的折成錢還給債主追討欠款 對方無力償還 法院如何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
如果你父親在世,無論他是否入獄,你都沒有義務用你的財產去清償他的債務,除非你之前有協議,或者你是他貸款的保證人或擔保人。你現在住的房子寫的是你的名字還是誰的?如果是你的,沒問題;如果是你爺爺的(而且你爺爺會比你爸爸先去世),那你爺爺就該立遺...
肯定不是!做擔保人有風險,也有責任。除非你媽不主動擔保,否則信用社肯定要追究責任!無力償還的透支卡是用身份證辦的嗎?如果是,那就沒辦法盡快還給銀行,不然利息會很高一個成年人欠別人幾千塊錢、寫過借條,但是現在無力償還,沒工作,沒存款、沒任何財...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一方無償償還時,債權人可以對另一方強制執行。離婚后共同債務也需要共同償還。夫妻債務無力償還怎么辦會不會牽扯到女方父母每個人都是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后果。父母對成年子女沒有監護權和撫養權。所以,欠債的孩子...
如果行為人是未成年人,有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行為人是成年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由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當然父母也可以代還。故意殺人罪殺人犯無力償還國家能補償嗎國家不會對此補償,被害人家庭因此陷入經濟困境的,可申請民政救助。
如果子女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且該債務不屬于共同債務,又不存在擔保的情形下,子女沒有代為償還的義務。父親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在銀行貸款并無力償還下是否該由下一代償還銀行接受的可能性為0 因為它不可以流通 大家不能買賣 風險很大 銀行不會...
我們國家法律還沒有規定個人可以申請破產。個人是無限責任!即使坐牢去過了,錢還是永遠都要還的。 而企業是可以破產的,對于有限責任公司,資不抵債時,還不起的債務,可以不用還了,不需要公司股東再出錢還債。欠債人無力償還我該怎么辦?欠債人無力償還...
你是成年人,若是以你父母名義借的就要他們還,不是他們借的,你要承擔責任,你沒有錢,法院會將你名下的房產什么的折成錢還給債主
可以跟銀行申請延長還款期限哥哥欠錢無力償還,妹妹或父母有無法律責任,有沒有義哥哥欠錢無力償還,妹妹或父母沒有替哥哥償還債務的義務,自愿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