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第三十條 博物館舉辦陳列展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主題和內容應當符合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和維護國家安全與民族團結、弘揚愛國主義、倡導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優秀文化、培養良好風尚、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要求;
(二)與辦館宗旨相適應,突出藏品特色;
(三)運用適當的技術、材料、工藝和表現手法,達到形式與內容的和諧統一;
(四)展品以原件為主,使用復制品、仿制品應當明示;
(五)采用多種形式提供科學、準確、生動的文字說明和講解服務;
(六)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有關規定。
陳列展覽的主題和內容不適宜未成年人的,博物館不得接納未成年人。
所謂非國有博物館準入制度就是國家博物館行政主管部門對于申請舉辦非國有博物館的組織和個人制定的限制性標準和行政許可程序。
申請舉辦非國有博物館的組織和個人只有符合這一限制性標準并依法履行行政許可申請程序并獲得行政許可批件并依照國家有關法規向法人登記機關辦理法人登記后方可舉辦非國有博物館。非國有博物館與國有博物館一樣,都關系著國家文物安全,也都需要履行公共文化機構的社會職能。
為了確保非國有博物館能夠象國有博物館一樣發揮好公共文化教育機構應有的作用,并保證某一地區乃至整個國家博物館的布局、結構合理,通過立法設置適當的博物館準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1、我國現行的博物館準入制度 我國的包括非國有博物館在內的博物館準入制度先后經歷了20世紀80年代以前的停滯階段,20世紀80年代的特許設立階段,20世紀90年代的特許設立與核準設立并存階段和2000年以來的普遍規范核準階段四個時期。
我國現行的非國有博物館準入制度是由2005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35號發布的《博物館管理辦法》中與博物館設立有關的法規規定和《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的有關規定為核心確立的。根據以上兩部法規設立非國有物館應當先經省級以上文物行政部門依《博物館管理辦法》審核,獲得同意的審核意見后再向民政部門辦理非企業法人登記。
由于民政部門的非企業法人登記是以文物部門的非國有博物館設立審核為前置條件的,所以在這里我們著重討論文物行政部門的非國有博物館設立審核內容。根據《博物館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九至十四條,以六條的篇幅對包括非國有博物館在內的各類博物館的設立條件、登記程序、申報材料內容做出了規定。
依據上述規定,設立非國有博物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固定的館址,設置專用的展廳(室)、庫房和文物保護技術場所,展廳(室)面積與展覽規模相適應,展覽環境適宜對公眾開放; (2)具有必要的辦館資金和保障博物館運行的經費; (3)具有與辦館宗旨相符合、一定數量和成系統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資料; (4)具有與辦館宗旨相符合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5)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和消防設施; (6)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省級文物行政部門作為博物館設立申請的審核部門,負責根據上述條件審核申辦人提交的博物館設立申請書、館舍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資金來源證明或驗資報告、藏品目錄及合法來源說明、陳列展覽大綱、擬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及身份證明、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證明材料和博物館章程草案(僅非國有博物館提供)等材料,出具審核意見。
除了該辦法規定的材料和程序外,在北京等部分地區設立博物館還需要經過根據當地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進行的專家考評。 2、世界各國的博物館準入制度 根據國際博協的定義:博物館是一個不追求營利,為社會和社會發展服務的公開的永久機構。
它把收集、保存、研究有關人類及其環境見證物當做自己的基本責任,以便展出,公之于眾,提供學習、教育、欣賞的機會。依照這樣的定義世界各國都對于博物館的準入制度做出了相對嚴格的規定。
下面我們僅以英、法、日三國為例展開討論。 在上述三國中英國的管理最為寬松,英國的博物館工作由政府主管部門文化、傳媒和體育部(DCMS)和非政府公共機構博物館、圖書館和檔案館委員會(MLA)共同負責,具體的博物館登記工作由MLA獨立負責。
英國的博物館登記制度是非強制性的,即一座博物館不經過MLA登記也可以設立。但博物館登記與否和登記等級如何直接關系著博物館接受政府拔款的資格和接受社會捐贈的信譽,所以英國絕大多數的博物館與美術館都要參加MLA組織的博物館登記。
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博物館登記的標準與規則顯得十分嚴格。根據MLA的規定任何一個申請登記的博物館都必須滿足六個基本條件,它們是: A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構; B在管理方面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和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C可接受的藏品保護條件; D能提供與博物館的性質、規模和地點相符合的公共服務; E定期得到專業性的專家建議; F一個可接受的財務基礎和遵守一切法律、計劃和安全的條件; 滿足以上條件的博物館經過自我評估和MLA登記委員會的審議批準后將獲得全面登記。
而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博物館將根據具體情況獲得有條件登記或不合格的結果。 法國的博物館準入制度較之英國要更為嚴格,法國博物館事業的主管機構是法國文化和通訊部,該部下設博物館管理局具體負責博物館的準入與管理。
法國的博物館準入制度是強制性的,根據法國《博物館法》的規定,法國所有的博物館在人員的專業從業資格、對公眾開放、藏品的不可讓渡性及藏品的獲得、保護、修復和管理等方面都必須達到法定的最低標準。特別是在藏品的管理方面法律對于保證藏品的所有權(法國博物館的藏品不可轉讓);保證藏品的管理模式(藏品必須登記造冊,且必須定期核查);檢查新獲藏品的質量及修復工作的質量等方面都做出了嚴格的要求。
在實行上述準入政策的同時法國政府還對具有“公益性”且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 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定
· 國家文物局文物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試行)
· 文物藏品定級標準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標志說明、記錄檔案和保管機構工作規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旅客攜運和個人郵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規定
· 文化部關于在對外合作出版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文物保護的有關規定的通知
· 海關總署、國家文物局關于發布加強文物出口監管公告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辦理盜竊、盜掘、非法經營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盜掘、非法經營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 關于拍攝電影、電視有關文物的暫行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遺產中文物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
· 關于拍攝文物的幾項暫行規定
· 文物商店工作條例(試行)
· 文物商店向國內群眾銷售文物試行辦法
· 文物出境鑒定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
· 國務院批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于審批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加強保護管理請示的通知
·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的批復
· 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試行)
·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試行)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標志說明、記錄檔案和保管機構工作規范(試行)
· 郵電文物征集保護管理規定
·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
·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接受境外捐贈、歸還和從境外追索的中國文物進口免稅暫行辦法
這么多是哪部
這種說法是對的。
根據現行《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可移動文物,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
一級文物
(一)反映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生產關系及其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關社會歷史發展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二)反映歷代生產力的發展、生產技術的進步和科學發明創造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三)反映各民族社會歷史發展和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四)反映歷代勞動人民反抗剝削、壓迫和著名起義領袖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五)反映歷代中外關系和在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教育、文化、藝術、宗教、衛生、體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六)反映中華民族抗御外侮,反抗侵略的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七)反映歷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科學家、發明家、教育家、文學家、藝術家等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著名工匠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作品;
(八)反映各民族生活習俗、文化藝術、工藝美術、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代表性文物;
(九)中國古舊圖書中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代表性的善本;
(十)反映有關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領袖人物的革命實踐活動,以及為中國革命做出重大貢獻的國際主義戰士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一)與中國近代(1840-1949)歷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關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重大歷史事件、重大建設成就、重要領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關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三)與中國共產黨和近代其他各黨派、團體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愛國僑胞及其他社會知名人士有關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四)其他具有特別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
二級文物
(一) 反映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及其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關社會歷史發展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
(二) 反映一個地區、一個民族或某一個時代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
(三) 反映某一個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或對研究某一歷史問題有重要價值的文物;
(四) 反映某種考古學文化類型和文化特征,能說明某一歷史問題的成組文物;
(五) 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一般,但材質貴重的文物;
(六) 反映各地區、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七) 歷代著名藝術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
(八) 古舊圖書中有具有重要價值的善本;
(九) 反映中國近代(1840-1949)歷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
(十) 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重大歷史事件、重大建設成就、重要領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
(十一) 反映中國共產黨和近代其他各黨派、團體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愛國僑胞及其他社會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
(十二) 其他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
三級文物
(一) 反映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及其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關社會歷史發展的比較重要的文物;
(二) 反映一個地區、一個民族或某一時代的具有比較重要價值的文物;
(三) 反映某一歷史事件或人物,對研究某一歷史問題有比較重要價值的文物;
(四) 反映某種考古學文化類型和文化特征的具有比較重要價值的文物;
(五) 具有比較重要價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六) 某一歷史時期藝術水平和工藝水平較高,但有損傷的作品;
(七) 古舊圖書中具有比較重要價值的善本;
(八) 反映中國近代(1840-1949)歷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較重要價值的文物;
(九) 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重大歷史事件、重大建設成就、重要領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較重要價值的文物;
(十) 反映中國共產黨和近代其他各黨派、團體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愛國僑胞及其他社會知名人士的具有比較重要價值的文物;
(十一) 其它具有比較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
隨便哪個博物館都一樣的!~博物館的規章制度 一、博物館規章制度的意義博物館為了正常有效地工作,就必須合理的處理內部各個環節的相互關系。
博物館又是一個開放的社會系統,它離不開社會環境,總是在與環境不斷相互聯系中發展。因此,一個博物館要實現其目的,正確處理其內部與外部的各種關系是十分必要的。
這就要求它的成員共同遵守處理這些關系的基本準則。這些準則形成條理化的規定,就是博物館的規章制度。
博物館的規章制度,對于實現博物館的目標,保證博物館工作任務的完成有著重大意義。它能協調人們的行為,使博物館全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規可循,有章可依,從而保障博物館的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事實證明,凡是規章制度健全和切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的博物館,各項工作就有秩序、有成效。建立健全博物館規章制度,是以法治館的體現。
有些博物館長期停留在憑個人經驗和威望進行手工業生產方式的管理水平上,忽視用規章制度進行管理的重要性,給領導、組織和管理工作帶來了許多困難和損失。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博物館的內部工作,博物館與廣大觀眾和社會的關系越來越復雜,單憑經驗進行人治,越來越不適應客觀形式的要求。
博物館工作必須轉向法治的軌道,從而保障博物館事業的健康發展。博物館的服務對象是整個社會。
每天各類不同的觀眾涌進博物館大門,用什么影響觀眾,建立良好的參觀秩序、規章制度同樣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看,規章制度也是一種教育手段,它體現著社會道德觀念、公共行為準則和精神文明的規范。
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會使觀眾受到影響和熏陶,形成良好的文明風尚,從而對整個社會風氣發生有益的作用。二、制訂博物館規章制度的基本要求規章制度是正確處理內外各種工作關系的基本準則。
制定規章制度是一項嚴肅的科學工作,其基本要求是:1、切實可行,行之有效切實可行,行之有效,是制定規章制度的首要原則。這就要從博物館的實際出發。
實際既是制定規章制度的出發點,又是檢驗規章制度的標準。只有從本博物館的實際出發,才能把規章制度建立在切實可行的基礎上,發揮其應有的效力。
從實際出發,首先要符合博物館的性質、任務、規律和特點。一個館的具體規章制度,除考慮上述條件外,還要根據本館的領導體制、業務范圍和現實條件,因事制宜,妥善規定。
為了達到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目的,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進行充分調查研究,集中群眾的經驗和智慧。群眾對各項工作如何進行,如何合理解決其中的問題,往往有中肯的見解和豐富經驗;群眾對規章制度有親身的感受,只有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才能使規章制度有堅實可靠的群眾基礎一、博物館規章制度 博物館為了正常有效地工作,就必須合理的處理內部各個環節的相互關 系。
博物館又是一個開放的社會系統,它離不開社會環境,總是在與環境不斷 相互聯系中發展。因此,一個博物館要實現其目的,正確處理其內部與外部的 各種關系是十分必要的。
這就要求它的成員共同遵守處理這些關系的基本準 則。這些準則形成條理化的規定,就是博物館的規章制度。
博物館的規章制度,對于實現博物館的目標,保證博物館工作任務的完成 有著重大意義。它能協調人們的行為,使博物館全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規 可循,有章可依,從而保障博物館的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事實證明,凡是規 章制度健全和切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的博物館,各項工作就有秩序、有成效。 建立健全博物館規章制度,是以法治館的體現。
有些博物館長期停留在 憑個人經驗和威望進行手工業生產方式的管理水平上,忽視用規章制度進行 管理的重要性,給領導、組織和管理工作帶來了許多困難和損失。隨著現代社 會的發展,博物館的內部工作,博物館與廣大觀眾和社會的關系越來越復雜, 單憑經驗進行人治,越來越不適應客觀形式的要求。
博物館工作必須轉向法 治的軌道,從而保障博物館事業的健康發展。 博物館的服務對象是整個社會。
每天各類不同的觀眾涌進博物館大門, 用什么影響觀眾,建立良好的參觀秩序、規章制度同樣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從這個意義上看,規章制度也是一種教育手段,它體現著社會道德觀念、公共 行為準則和精神文明的規范。
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會使觀眾受到影響和熏 陶,形成良好的文明風尚,從而對整個社會風氣發生有益的作用。 二、制訂博物館規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規章制度是正確處理內外各種工作關系的基本準則。
制定規章制度是一 項嚴肅的科學工作,其基本要求是: 1、切實可行,行之有效 切實可行,行之有效,是制定規章制度的首要原則。這就要從博物館的實 際出發。
實際既是制定規章制度的出發點,又是檢驗規章制度的標準。只有 從本博物館的實際出發,才能把規章制度建立在切實可行的基礎上,發揮其應 有的效力。
從實際出發,首先要符合博物館的性質、任務、規律和特點。一個館的具 體規章制度,除考慮上述條件外,還要根據本館的領導體制、業務范圍和現實 條件,因事制宜,妥善規定。
為了達到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目的,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化部令第42號 【發布日期】2007-07-13 【生效日期】2007-07-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文件來源】文化部 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辦法 (文化部令第42號) 《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辦法》已經2007年7月3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孫家正 二OO七年七月十三日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文物進出境審核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文物局負責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工作,指定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承擔文物進出境審核工作。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是文物行政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向國家文物局匯報工作,接受國家文物局業務指導。 第三條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由國家文物局和省級人民政府聯合組建。
省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的編制、辦公場所及工作經費。國家文物局應當對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的業務經費予以補助。
第四條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7名以上專職文物鑒定人員,其中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不少于5名;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技術設備; (三)工作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 第五條 國家文物局根據文物進出境審核工作的需要,指定具備條件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承擔文物進出境審核工作,使用文物出境標識和文物臨時進境標識,對允許出境的文物發放文物出境許可證。
第六條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的工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不得在文物商店或者拍賣企業任職、兼職。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取得國家文物局頒發的資格證書。
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應當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文物博物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經國家文物局考核合格。 第七條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省級文物主管部門負責。
省級文物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報國家文物局備案。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應當采取措施,保證審核工作高效公正。
第八條 下列文物出境,應當經過審核: (一)1949年(含)以前的各類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二)1949年(含)以前的手稿、文獻資料和圖書資料; (三)1949年(含)以前的與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有關的實物; (四)1949年以后的與重大事件或著名人物有關的代表性實物; (五)1949年以后的反映各民族生產活動、生活習俗、文化藝術和宗教信仰的代表性實物; (六)國家文物局公布限制出境的已故現代著名書畫家、工藝美術家作品; (七)古猿化石、古人類化石,以及與人類活動有關的第四紀古脊椎動物化石。 文物出境審核標準,由國家文物局定期修訂并公布。
第九條 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在文物出境前填寫文物出境申請表,報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應當自收到文物出境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允許出境的審核意見。
第十條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文物,應當有3名以上專職文物鑒定人員參加,其中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不得少于2名。 文物出境許可證,由參加審核的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共同簽署。
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一致同意允許出境的文物,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方可加蓋文物出境審核專用章。 第十一條 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標明文物出境標識,發放文物出境許可證。
海關查驗文物出境標識后,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 文物出境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留存,第二聯由文物出境地海關留存,第三聯由文物出境攜運人留存。
經審核不允許出境的文物,由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登記并發還。 根據出境地海關或攜運人的要求,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可以為經審核屬于文物復仿制品的申報物品出具文物復仿制品證明。
第十二條 因修復、展覽、銷售、鑒定等原因臨時進境的文物,經海關加封后,報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登記。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查驗海關封志完好無損后,對每件臨時進境文物進行審核,標明文物臨時進境標識并登記。
臨時進境文物復出境時,應向原審核、登記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申報。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應對照進境記錄審核查驗,確認文物臨時進境標識無誤后,標明文物出境標識,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
第十三條 臨時進境文物在境內滯留時間,除經海關和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批準外,不得超過6個月。 臨時進境文物滯留境內逾期復出境,依照文物出境審核標準和程序進行審核。
第十四條 因展覽、科研等原因臨時出境的文物,出境前應向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申報。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應當按國家文物局的批準文件辦理審核登記手續。
臨時出境文物復進境時,由原審核登記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查驗。 第十五條 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在審核文物過程中,發現涉嫌非法持有文物或文物流失問題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
第十六條 文物出境標識、文物臨時進境標識和文物出境許可證,由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指定專人保管。使用上述物品,由文物進出境審核。
小學生應知法律小常識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1.有沒有關于需要在博物館、展示館等公共場合需要提供身份證的管理 所謂非國有博物館準入制度就是國家博物館行政主管部門對于申請舉辦非國有博物館的組織和個人制定的限制性標準和行政許可程序。申請舉辦非國有博物館的組織和個人只有符合這一限制性標準并...
12月1日,河南洛陽市紀委監委旗下微信公眾號清風洛陽發布消息:洛陽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宋彥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洛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簡歷顯示,宋彥海,男,漢族,1963年11月出生,河南長垣人,19...
1.對于文物安全保護工作應該學會哪些知識,請詳細些 1、貫徹國家《關于進一步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的通知》精神,實現將文物保護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城鄉建設計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通過調整和完善文物保護管理機...
1.《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全文內容在哪能找到 第一條 為了控制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凈化公共場所衛生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下列場所為禁止吸煙場所: (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禮堂、會議廳(室); (二)各類醫療衛生機...
博物館條例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第78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5年2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9號公布 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博物館事業發展,發揮博物館功能,滿足公民精神文化需...
1.推行說普通話有哪些法律和法規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第四條規...
博物館條例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第78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5年2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9號公布 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博物館事業發展,發揮博物館功能,滿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
概念 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條),是指國有博物館、圖書館等單位違反...
1.禁煙的法律法規 禁煙令是北京對北京地區吸煙人群的一項相關禁令,又稱《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范圍若干規定》,于2010年5月1日正式在北京施行。屆時該市餐廳、網吧以及體育館等10類場所將全面禁止吸煙。按照規定,各大、中型餐廳應提倡全面禁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