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約定不明怎么辦
1、約定保證期間能否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
2、根據(jù)《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對于保證期間未作約定的,適用6個月的法定保證期間。
3、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的處理。在我國,除約定保證期間外,法律還認可法定保證期間的存在。根據(jù)《擔保法》及《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法定保證期間系對約定保證期間的補充,主要適用以下三種情況:一是在當事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情形,適用6個月的法定保證期間;二是在約定保證期間無效情形,同樣適用6個月的法定保證期間;三是在保證期間約定不明情形,適用兩年的保證期間。
擔保責任約定不明的法律后果
依據(jù)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保證人的保證方式有兩種:
1、擔保方式不明確
擔保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擔保范圍約定不明確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
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即上述所有項目上承擔責任。
3、擔保期限規(guī)定不清楚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nèi)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通過小編的整理可以知道,連帶責任約定不明的時候對保證責任未作出約定的,適用六個月的保證期間。以上就是律聊網(wǎng)小編為大家總結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來律聊網(wǎng)進行在線的法律咨詢。這里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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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為什么會背上債務呢?翻看問題就能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是糊里糊涂在借貸合同上寫上了保證人三個字然后就簽名了。 這種沒有明確約定保證形式的簽字,在《民法典》出臺之前,是默認為連帶責任保證,債權人不用費勁找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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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是法定的嗎連帶責任是約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連帶責任是連帶債務關系中數(shù)個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因此,連帶責任需具備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即:連帶責任人主觀上須有過錯;行為須具有違法性;須造成損害事實...
根據(jù)《擔保法解釋》第32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等類似內(nèi)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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