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
首先必須勞動仲裁,只有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對裁決不服,才能到法院起訴。仲裁是免費的,但訴訟要交納訴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
勞動合同糾紛時仲裁流程:準備材料,申請仲裁,做出審理決定,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調解,調解不成,裁決,不服裁決起訴。 準備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證據包括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被訴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1..提交申請,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有相關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
首先必須勞動仲裁,只有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對裁決不服,才能到法院起訴。仲裁是免費的,但訴訟要交納訴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勞務合同發生糾紛管轄法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有相關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有相關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
勞務糾紛訴訟時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 ? ?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
勞動糾紛,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的權利與義務發生分歧而引起的糾紛。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認真履行勞動合同,但由于各種原因,雙方之間產生糾紛也是難...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