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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面積標準。
根據住建部印發的文件《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試行)》規定,農村住房建設要堅持“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可采用兩種布局方式:一種是垂直分戶(2-3層),適用于從事農業生產或發展庭院經濟的農戶;另一種是水平分戶(4-5層),適用于部分脫離農業生產的農戶。住房層高以2.6米到3米之間為宜,最高不能超過3.3米。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宅基地是在農村分給村民專門用來蓋房的土地。《憲法》第十條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對宅基地的性質做了一致的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性質是公有的,由集體行使對宅基地的所有權。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時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 農村宅基地的權屬?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民依法享有使用權。
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符合什么條件?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1)因結婚原因,確需建房分戶,原宅基地面積低于分戶標準的;(2)因自然災害或者實施村鎮規劃需要搬遷的;(3)經縣級以上政府批準回原籍房,沒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農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需要辦什么手續?
答: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其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也就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建住宅的,應先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用地申請,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農村居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在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4、農村農民未經批準擅自占地建房,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土地管理法》第77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5、宅基地可以轉讓或繼承嗎?
《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農村村民的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一律不準轉讓或買賣。宅基地不屬于村民的私有財產,因而不能繼承。但村民繼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之轉移。
6、農民買賣房屋在土地方面需辦理什么手續?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根據這一規定,農民買賣房屋后,應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2、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權證?
答:宅基地使用證是指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體組織申請建房用地,經集體同意,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送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縣(市)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并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是當前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宅基地使用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
3、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面積是否不受限制?
答: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面積有具體的標準,不是可以任意申請不受限制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據此,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面積限制根據各省市具體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批準宅基地的面積按如下標準執行: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區一百二十平方米以下;山區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有條件的地區,應當充分利用荒坡地作為宅基地,推廣農民公寓式住宅。"
你家與你堂叔的建房合同屬于施工合同,依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條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你家屬于發包人,你堂叔屬于施工人。房子還出現了裂縫問題,屬于質量問題,你家可以要求你堂叔返工、改建等補救措施,同時可以減少支付的工程款。因為你堂叔的原因出現質量問題,給你家造成的財產損失,你家可以要求你堂叔承當損害賠償責任。(請問你家的房子你爸爸也在施工隊里嗎?如果在的話,事情會麻煩一點)
現在你堂叔起訴,只要你家有證據證明因為他的施工不當,質量沒有保證,以此來對抗。你家是不會敗訴的,勝訴的概率很大。
至于你爸爸曾經也是你堂叔工程隊里的時候,你堂叔到現在還欠你爸爸三年的工資沒有結清,跟你家房子的事情不能混為一談,這是兩碼事。
這是我的答案,如有疑問,請追問,謝謝!
農村建房要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國務院部委的《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及當地政府這方面法規的實施辦法和細則。
農村一般蓋房的程序是:先寫一份建房申請書,然后讓當地的村民簽字同意(有的地方不需要村民簽字),然后遞交村委會主任簽字同意,再上報鄉鎮土地管理所批準,后再由其上報縣鄉國土資源局批準就OK了,一般情況下只要村和鄉一級批準就可以了。注意事項,就是一要申請人主體要符合,城鎮戶口的不可以到農村建房的。
二是如果遇到村和鄉有關人員為難,要請吃頓飯什么的,辦起事來才痛快。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如果此后發生征占或糾紛,你可以為權利人。 2、宅基地使用權不能變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就是只能是該村村民。 《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農村房子沒有房產證拆了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知識,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幫助。農村的房子基本上都是自建房。自建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并通過雇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
農村建房也是需要辦理房產證的,辦理的手續按照以下順序逐一進行: 1.由建房戶提出申請,填寫《農村個人建房申請、審核表》; 2.所在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3.鎮政府進行初審,并負責調地工作; 4.鎮政府分村定期定點張榜公布初審意見;...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
不可以,農村的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是不能繼承的,當事人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 1,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
福建農村拆遷安置地審批由誰來執行 建設用地的審批權一般由縣級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來執行。 村民建房規劃管理要方便群眾,高效管理。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將其職權范圍內的鎮鄉、村莊規劃管理具體事務委托鎮鄉人民政府實施。 2016-...
有山有水有后院此處風景獨好建起一棟屬于自己的農村別墅農村建房講究多自建房施工造成人身損害房主一定要擔責嗎?城鎮戶口子女可以繼承農村自建房嗎?一文給您講透徹趕緊收藏學習起來!問題1農村宅基地上建房有六不準? 【法官解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
1.,違法擴建違反那條法律法規 你好大律師網相關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作出的解釋: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
1、農村自建房一般是宅基地上建房,不以交易為目的的,大多是用來自住,宅基地土地是 不能買賣的。 自建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并通過雇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 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