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給大家更好的解釋幾種不常見的財產的分割方式,我們決定再開一個專題不同企業財產份額的分割方式。
談談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分割問題。
先說一下啥是合伙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合伙企業主要是人合,說人話就是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就是因為看對眼了,才決定一起干點啥。 合伙企業主要又分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就是大家都是普通合伙人,既然有萬人之中看對眼的緣分,那就為了緣分別想著企業出事了自己跑,大家都是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特殊普通合伙就是大家雖然看對眼了,但是沒好到給對方兜底的程度,自己捅的簍子自己兜住,大家都沒責任就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這個債務是某些合伙人自己作出來的,那就作的人對該項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擔出資額范圍內的有限責任。 有限合伙是大家某一部分人看對眼了,有一部分人看的沒那么對,但是又覺得可以摻和一腳,就自己出點財產,只在財產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但是如果大家都是有限合伙,那就成了有限責任公司了有限合伙必須有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就是對企業債務無限兜底的那個。
合伙企業一般是出現在律師、會計師事務所這種大家都掌握一定的技術、市場、人脈等個人屬性比較強的資源的情況下,一般對于成為合伙人也有一定的執業或者資源要求。
說清楚啥是合伙企業,我們再看看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如果需要轉讓,要走哪些程序。
因為合伙企業是人合性的,如果沒有特殊約定,那么在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財產份額的時候需要征得其他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哪怕就算是在合伙人之間轉讓財產份額,也得通知其他合伙人。
為啥,因為這個企業的成立是建立在大家都看得對眼的基礎上的,就好比是結婚,人家愿意跟你過不代表人家也愿意和另一個人過,你想替換一下也得給對方逃跑的機會。
增加合伙人也是這個道理。
在離婚過程中涉及到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分割,無外乎兩種方式:退伙分錢,向配偶轉讓財產份額把配偶變成合伙人。 案例一:張三和李四、王五三人看對眼了,決定合伙忽悠人,成立了一個大忽悠普通合伙企業,三人都是普通合伙人,都以現金出資,各占1/3份額。
企業成立以后,業務蒸蒸日上,有一天,張三和夫人過不下去,要離婚,夫人想要錢,要求張三退伙分錢。
那這時候張三就要征求李四和王五的意見,只有他倆都同意了,才能退伙。如果他倆有一個人不同意,那張三就得和夫人再商量一個辦法。
案例二:張三和李四、王五三人看對眼了,決定合伙忽悠人,成立了一個大忽悠有限合伙企業,張三因為比較能忽悠而且膽子大是普通合伙人,李四和王五是有限合伙人,三人都以現金出資,各占1/3份額。
企業成立以后,業務蒸蒸日上,有一天,張三和夫人過不下去,要離婚,夫人想要錢,要求張三退伙分錢。
那這時候張三就要征求李四和王五的意見,只有他倆都同意了,才能退伙。如果他倆有一個人不同意,那張三就得和夫人再商量一個辦法。如果李四和王五智商還是正數,應該就不會同意張三退伙,為啥呢?作為有限合伙企業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張三退伙了,如果他倆還不想轉為普通合伙人,那這個企業就得解散,如果把現成的背鍋俠張三給放跑了,你說他倆是不是智商不夠用?
案例三:張三和李四、王五三人看對眼了,決定合伙忽悠人,成立了一個大忽悠普通合伙企業,三人都是普通合伙人,都以現金出資,各占1/3份額。
企業成立以后,業務蒸蒸日上,有一天,張三和夫人過不下去,要離婚,夫人想要摻和一腳,想成為合伙人,自己以后每年也能分利潤。
那這時候就要先看夫人是不是滿足成為合伙人條件,如果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證,夫人又沒通過考試,那就直接沒機會。
如果夫人恰好為了離婚去考了一個案例,還執業了,那張三就要征求李四和王五的意見,只有他倆都同意了,才能有可能轉讓財產份額給夫人。如果他倆有一個人不同意,那張三就得和夫人再商量一個辦法。
案例四:張三和李四、王五三人看對眼了,決定合伙忽悠人,成立了一個大忽悠有限合伙企業,張三因為不放心李四和王五的工作能力,決定只做有限合伙人,李四和王五是普通合伙人,三人都以現金出資,各占1/3份額。
企業成立以后,業務蒸蒸日上,有一天,張三和夫人過不下去,要離婚,夫人想要摻和一腳,想成為合伙人,自己以后每年也能分利潤。
如果合伙協議約定了有限合伙人可以對外轉讓財產份額,張三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李四和王五就行,夫人辦手續就能成為有限合伙人了。
如果合伙協議不同意有限合伙人對外轉讓財產份額,那張三又只能和夫人再商量一下了。
總之呢,如果配偶想要和他人成立合伙企業,都要在成立的時候好好了解一下合伙協議,知道自己配偶在企業里的身份,多一手準備總比事到臨頭麻爪好。畢竟 離婚這事不能掛在嘴邊,但也不能不防啊。
圍繞夫妻雙方離婚時如何處理夫妻公司及夫妻對公司享有的股權問題,結合相關法律進行說明。 1.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在有限責任公司中出資(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離婚時對于這部分財產應如何處理? 一方以夫妻...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 (一)一般原則:均等分割 《民法典》雖未進行夫妻共...
婚前買的房子,如果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配;否則,由雙方平均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
一、夫妻在合伙企業的出資怎樣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和他人經營合伙企業,夫妻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伙人,離婚時可對合伙財產進行評估,確定合伙財產中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對該共同財產份額,可以歸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給予補償;也可以分割...
分割夫妻股權不僅要考慮相關的法律規定,更要考慮分割股權給公司營運帶來的各種風險。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股權的分割依照以下原則處理: 1、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可以相互協商...
1、夫妻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該約定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違反法律的規定,而且具備法定的形式)。 2、如沒有約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財產均歸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財產不因夫妻關系的存續而發生轉變(夫妻另有約定的除...
夫妻一方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在離婚時可以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的解釋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伙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
在股權分割上,往往因為涉及案外人的財產,人民法院通常不會處理公司財產,而要求當事人另案處理。總之在處理和分割時公司財產時,一要按著婚姻法的明文規定處理,二要兼顧《公司法》和維護股東利益和公司正常經營的原則處理。 (1)以一方名義在有限公司的...
是什么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合伙企業還是獨資企業?三種情況各有不同。參照法律依據如下: 《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
1、夫妻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該約定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違反法律的規定,而且具備法定的形式)。 2、如沒有約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財產均歸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財產不因夫妻關系的存續而發生轉變(夫妻另有約定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