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后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 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和中止的相同之處是,二者都是在時效期間屆滿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發生而產生阻礙訴訟時效完成的效力。 訴訟時效的中止:指在訴訟時......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后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 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和中止的相同之處是,二者都是在時效期間屆滿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發生而產生阻礙訴訟時效完成的效力。 訴訟時效的中止:指在訴訟時......
一.訴訟時效中止的時間 我國《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可見其與日本民法典規定相似,但在《民法通則》頒布施行之前,我國理論界也有不少學者認為,在時效進行的任何階段,只要有法定事由出現就可中止時效進行。相對而言,在我國民事立法體例對家庭原因等是否可為中止事由并不明了的前提下,應當說將中止時效的時間定在最后六個月內發生并無不當。 因為如此規定不僅符合訴訟時效制度促進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的目的,而且在中止事由消滅后,權......
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因發生法定事由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訴訟依法暫時停止進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繼續進行的情況,又稱為時效的暫停。對此,中國《民法通則》第139條予以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訴訟時效中止的條件: 1.須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礙。 其他障礙具體包括: (1)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

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屆滿前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一定法定事由的發生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暫停計算,待中止時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繼續進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中止僅適用于普通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而不適用于20年最長訴訟時效...
時效停止制度起源于羅馬法。中世紀法學家倡導的對于不得為訴訟之人時效不進行的觀點亦為寺院法所支持,由此逐漸形成共識。在民法理論上一般認為,凡法律上或事實上致使不能或不便提起訴訟的情事,均應成為停止事由。縱觀一些具有代表性國家的民事立法,他們對...
一、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是什么意思?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因發生法定事由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訴訟依法暫時停止進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繼續進行的情況,又稱為時效的暫停。對此,我國《民法通則》第139條予以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
法律中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認定法律規定,中止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礙。不可抗力是對權利人來說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他障礙是指:權利人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無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已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繼承開始后...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
一、訴訟時效中止的起算 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因發生法定事由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訴訟依法暫時停止進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繼續進行的情況,又稱為時效的暫停。對此,我國《民法通則》第139條予以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
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法定事由包含哪些 一、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我國《民法通則》第139條予以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
訴訟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
法律規定的執行時效是倆年,使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如果過了執行時效,雖然判決書依然是有效的,可以向對方要求履行義務,但是判決喪失了強制執行力,可以說變成了一紙空文。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