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鄰居糾紛怎么走司法途徑
鄰居糾紛怎么走司法途徑維權?這個,本人也曾經走過司法途徑尋求解決辦法,當時也是親自找律師咨詢律師。但個人理解,所謂的權益保護,本質上就是懲罰性賠償,換句話說就是,利用法律規定獲得的對方應得利益。而我們談到的法律途徑,更多的是法院的職責范圍,比如訴訟等。而新的債權債務理論,只是整個舊民法的修訂,即從個人財產利益保護角度,又多了
居間合同等合同關系利益保護。而全面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軸依然沒有統一。
所以,我個人認為,基于你家的債權情況,無非是可以先行起訴,但同時應注意下列幾個法條。1、查詢無財產;2、提供對方居住房屋、股票市值、債券等其他所有權證明,如果沒有,就得申請履行他的債權義務;3、查找為你出具收據、其他債權憑證明的人;(以他們為訴訟主體申請財產保全,看其是否有可供執行財產,其他債權轉讓,法院均可查詢)。老婆是弱勢方很正常,太正常了,不過利用法律,或者使用刑法尋找強勢方當然是好的方法,但你老婆還是欠著人家的錢,這也不行其實你就問清楚你老婆有沒有法律人士愿意幫你,你起訴她他讓他還錢這是你說的真話我要報警了!還強制執行你家,還特么不配合打官司,這就是在壓榨社會的公平,強大的公權力怎么可以!。
鄰里糾紛被打傷怎么走刑事程序
鄰里糾紛被打傷怎么走刑事程序?打傷對方怎么賠償?打人者涉嫌刑事犯罪該怎么辦?今天老王帶你們從刑事角度深入分析一下各種情形該怎么處理。首先,打人這種行為是行政違法,但具體處罰請按照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造成輕傷以上損害后果的,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構成“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使他人受到的傷害超過人體正常血液循環所需要的痛覺,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他人持刀砍你,你用小刀繼續砍他,這個時候你怎么看?別人的刀是當做你自己的刀使用的,所以你可以用的。可以傷害對方,造成了輕傷以上的情形也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對方持刀砍你,你沒有有效的抵抗也沒有對反擊,被對方砍了一刀,此時如果不夠輕傷,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進行行政處罰;如果對方拿刀捅你,你沒有有效的反擊,對方只打到你的臉部,這個時候屬于治安處罰,如果反擊的話,有傷及其他地方,在一般情況下應該還是會處罰的。所以,并不是說只要對方的刀你拿的好好的他不會來追砍你,你就可以不管不問,哪怕你找到他的家人求救了也一樣的,因為不管是輕傷還是故意傷害罪都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受到治安處罰、行政處罰的如:行政拘留;可以受到拘留、治安拘留處罰的如:治安拘留、刑事拘留。
針對其他的情形,還有以下情形:像美劇中的激烈對抗行為,比如說用刀砍,如果一方拿刀砍他,然后傷害他,造成對方一定的傷亡,只是輕傷的話,雙方可以協商賠償治療費用,這也是行政處罰,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持械傷害他人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拘留七日或者罰款、拘留15日。但是如果一方自己拿刀砍他,傷害他人,造成對方傷亡,就不屬于治安處罰的范圍。在刑事案件中,像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案件,如果行為人使用的刀具有危險性,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實際中如果確定行為人是故意傷害罪的嫌疑人,因為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都有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所以行為人就可以以傷害致人死亡提起刑事自訴,在進行刑事自訴的時候,如果自訴對象是正在服刑的人,法院會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刑事自訴通常都是對犯罪人起訴的,在追訴的時候如果量刑適當的話也會對行為人取保候審。看來,雖然很多人覺得打人是不對的,但畢竟是現實問題,為了不給自己找麻煩,需要找一個程序正義的角度,用程序正義去制裁犯罪分子。
什么情況下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呢?但是這里首先要確定一點,就是行為人的傷情,只要是輕傷以上,判處刑罰的時候不會涉及逃逸。如果對。
鄰里糾紛致人輕傷怎么處理
鄰里糾紛致人輕傷怎么處理,輕傷的鑒定標準是怎樣的?這個簡單,咱們一步一步來,首先我們看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假如甲乙丙三人,外面打架,丙打傷甲乙丙,丙受到丙的行為,丙不具有正當防衛的故意,那么丙的傷害行為不構成致人輕傷的行為,甲乙丙也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和
故意殺人罪,也不構成
搶劫罪和
強奸罪,你看這個矛盾不矛盾。也就是說,甲乙丙三人打架,丙只能依法構成正當防衛,丙的傷害行為不構成犯罪。
(具體指的是不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這個你試試?)而丙在甲打傷丙時,開口說話,進行防衛并造成事后的情況。丙,構成故意傷害罪,構成搶劫罪,構成強奸罪的故意,但沒有故意殺人罪。但是丙沒有非法侵占你的財產物品,所以丙沒有侵占你財產物品的違法行為,你也不需要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簡單的說你的父親打傷丙,那么丙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你父親打丙。但是在甲打傷丙時,你父親雖然打丙受到了丙的傷害,但在丙打傷你父親時,你父親說話也打疼了你父親,也防衛了,你母親也打也打了你父親。
你父親打了丙造成丙受傷,也造成了你母親的傷害,實際你并沒有打你父親,你父親打的也是你母親。是丙受傷你母親受傷。你在意丙的傷害行為,也是“被迫”打的,打你也是“主動”打的,丙的傷害行為并不影響你打得丙受傷,也不影響你打的人受傷。而在甲打傷丙時,你父親的動作,并沒有給丙造成任何不適(打到你頭上或者打到你母親),乙丙丙受到正當防衛的條件并沒有造成你父親受傷和丙的受傷。丙的傷害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因為丙沒有故意傷害、故意殺人,也不屬于搶劫、強奸。
綜上所述,在你父親打你父親時,你母親并沒有用手打你父親,而是用拳頭打的你父親,丙打你父親也并沒有造成你母親受傷,所以丙,戊丁在你父親受傷,你母親受傷的情況下,并不構成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丙雖然構成了正當防衛,但丙的傷害行為不是對你父親或你母親造成一擊即中,丙的行為也對你造成了輕傷,所以丙構成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1、不構成殺人罪:由于丙并沒有傷害你父親或者你母親的故意,那么丙的傷害行為不構成輕傷犯罪,也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2、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因為丙的傷害行為并沒有進行故意傷害故意,也并沒有對你造成一擊必中傷害你父親,你母親的傷害,而只是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