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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艾滋病管理的法律、法規主要有7個:(1)《中 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由中國衛生部1989年頒 布。
規定艾滋病屬乙類管理傳染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 病病毒感染者應對社會承擔義務和責任,服從并接受醫 療或衛生防疫機構的醫學指導,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艾滋病病毒的傳播、擴散,避免危害其他人。
(2) 《艾滋病監測管理的若干規定》:衛生部等7個部委于 1988年1月14日頒布。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有獲得醫療服務、勞動就業、學習和參加社會活動等的權利。
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隱私權應受到 尊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 毒感染者及其家屬。
不得將病人和感染者的姓名、住址 等情況公布或傳播。(3)《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199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要求實行全民無償獻血,進 一步加強采供血機構和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的治理整頓, 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活動,切實落實對供血(漿)者和 血液制品的檢測及監測措施。 (4)《關于加強預防控制 艾滋病工作的意見》:1995年國務院批準頒布。
(5)《關 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的意見》:衛生部 1999年4月頒布。通知明確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管理的原則、方式和措施,明確了感染者、和病人的權 利和義務,使政策性很強的艾滋病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不受歧視,他 們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力和社會福利。不能剝奪艾滋 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學習、享受醫療保健和參加社會活 動的權利,也不能剝奪其子女入托、人學、就業等權利。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對社會承擔義務和責 任,到醫療機構就診時應主動向醫務人員說明自身的感 染情況,防止將病毒傳播給他人。 對明知自己是艾滋病 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而故意感染他人者,應依法追究 其法律責任。
艾滋病防治法規有: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艾滋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艾滋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機制,加強宣傳教育,采取行為干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實行綜合防治。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和工作責任制,對有關部門承擔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進行考核、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艾滋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國家艾滋病防治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規定和國家艾滋病防治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動計劃。
第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紅十字會等團體協助各級人民政府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有關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知識的宣傳教育,發展有關艾滋病防治的公益事業,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有關組織和個人依照本條例規定以及國家艾滋病防治規劃和艾滋病防治行動計劃的要求,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對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贈,對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群進行行為干預,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提供關懷和救助。 第八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與艾滋病預防、診斷、治療等有關的科學研究,提高艾滋病防治的科學技術水平;鼓勵和支持開展傳統醫藥以及傳統醫藥與現代醫藥相結合防治艾滋病的臨床治療與研究。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因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執行公務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撫恤。
法律的涵義很大,包括人大通過的法律、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各級人大、政府的地方法規和規章以及各部門的規章等等。
下面是一些有關艾滋病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艾滋病防治條例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艾滋病防治條例》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血液制品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中國預防與控制艾滋病中長期規劃(1998-2010年) 中國預防與控制艾滋病中長期規劃(1998-2010年)實施指導意見 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6-2010年) 中國工會預防控制艾滋病戰略規劃(2004-2010年) 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關于開展“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的通知 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中共中央宣傳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關于聯合實施全國農民工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工程的通知 全國農民工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工程實施方案 預防控制艾滋病宣傳教育知識要點 關于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見 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部委成員單位防治艾滋病工作職責 衛生部、財政部關于印發《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和自愿咨詢檢測辦法》的通知。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衛生監督機構執法依據 (一)《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 第10條:各級衛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
(二)江蘇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33號) 第2條:各級衛生部門是對公共場所衛生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衛生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健全監督網絡,充實監督人員和技術裝備。第4條: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個體經營者的衛生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二、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承擔衛生行政執法職能的依據 (一)法律1、《食品安全法》第5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傳染病防治法》第6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第29條:用于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飲用水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
飲用水供水單位從事生產或者供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生產用于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的單位和生產用于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3、《執業醫師法》第4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
4、《獻血法》第4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獻血工作。5、《母嬰保健法》第29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母嬰保健工作。
6、《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36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二)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三)實施假節育手術、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計劃生育證明的。(二)法規1、《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57號) 第4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為公眾咨詢、投訴、舉報提供方便;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2、《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6號) 第4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照職權負責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3、《學校衛生工作條例》(1990年4月25日國務院批準) 第4條: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學校衛生工作的監督指導。
第28條: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衛生工作行使監督職權。其職責是:(一)對新建、改建、擴建校舍的選址、設計實行衛生監督;(二)對學校內影響學生健康的學習、生活、勞動、環境、食品等方面的衛生和傳染病防治工作實行衛生監督;(三)對學生使用的文具、娛樂器具、保健用品實行衛生監督。
4、《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 第5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第40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行使下列監督管理職權:(一)負責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和校驗;(二)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檢查指導;(三)負責組織對醫療機構的評審;(四)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給予處罰。
5、《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63號) 第21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地區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衛生監督和碘鹽的衛生監督以及防治效果評估。6、《血液制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08號) 第3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和血液制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依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職責實施監督管理。
7、《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308號) 第34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母嬰保健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一)依照母嬰保健法和本辦法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和技術標準,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實施許可,并核發相應的許可證書;(二)對母嬰保健法和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對違反母嬰保健法和本辦法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四)負責母嬰保健工作監督管理的其他事項。8、《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 第5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9、《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針對艾滋病患者,國家有四免一關懷政策:
1、對農村居民和城鎮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等醫療保障制度的經濟困難人員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費提供抗病毒治療藥物;
2、實施免費自愿咨詢檢測;
3、對艾滋病患者的孤兒實行免費上學;
4、對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的孕婦實施免費艾滋病咨詢、篩查和抗病毒藥物治療,減少母嬰傳播;
5、將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納入政府救助范圍,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生活救濟,并積極扶持有生產能力的艾滋病患者參加生產活動。 aware可自測不用抽血祝您健康天 貓!
根據四免一關懷政策,政府對確診的艾滋病人中生活貧困、無固定職業、無生活保障、低收入者提供免費抗病毒治療。患者抗病毒治療須有嚴格的適應癥,并到指定醫院接受檢測,達到抗病毒治療標準則可實施抗病毒治療。抗病毒藥物毒副反應重,漏服易形成耐藥,患者需在醫生指導下用藥,一旦服用需終身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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