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可以查刑事案件嗎
律師可以查刑事案件嗎?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指任何與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治安等犯罪相關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其他重大合法權益受侵害等損害的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責任或人身傷亡的公共利益。刑事案件的確定是由行政法、刑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明確的。前期有不少律師朋友向我咨詢這個問題,那么,今天深藍君就來為大家詳細解讀刑事案件的法律問題。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訴案件由偵查機關接收后轉移至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公訴案件是否確實犯罪,由人民法院根據有關情況及危害結果,做出判決。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立案之日起三年內不服公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滿三年的,不得增加訴訟請求。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解決其自愿不起訴的問題。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或者審查起訴階段,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嫌疑人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監管人或者被監管人的犯罪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嫌疑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案件的性質如何區分?《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解釋的前提是公訴案件。事實如何認定?刑事案件是嚴格依據偵查機關提交的犯罪嫌疑人自刑事訴訟以來的犯罪記錄并查詢所涉案件的下落進行判斷,不會對案件本身進行認定,當案件被偵查機關排除證據后,可能需要進一步分析情況之后確定,一般會將刑事案件分為自訴案件、自助案件、應訴案件。自訴案件: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提起的,并已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指控的案件,自訴案件往往會由公訴機關刑事訴訟程序當中的專門機構作為律師介入。自助案件:指個人申請人民檢察院指控的,已經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指控的刑事案件。應訴案件:指應當由公訴機關刑事訴訟程序當中的專門機構作為律師介入的刑事案件。
受案案件如何定義?受案案件是指從案件審查查獲到公安機關作出的決定或者釋放等一切具體的制裁決定的公安機關辦案所產生的具體審查案件和救濟措施。立案案件指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案件進行的初步審查,審查在執行逮捕、拘傳、拘留的過程中發現其中的問題,即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偵查,但是偵查對象不夠確定,案件還有繼續偵查、公訴機關如何確定無罪的嫌疑,發生抗拒偵查、報案等拘留、逮捕后的羈押等問題,認為必須立案受理的案件。提起公訴案件指公安。
刑事訴訟律師和民事訴訟律師
刑事訴訟律師和民事訴訟律師在服務方式上存在本質差異,根據協會頒布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應當實行雙證制,即執業律師和法律顧問。因此雙證制在專業程度上更高,但是保持應盡的職業道德及精神。但是目前在實際業務中,律師似乎沒有實行雙證制,而是以兩種形式持有律師執業證,一種是單證制的律師,即擁有律師執業證和法律顧問證,因為有了雙證,或者是單證制的律師,如同高配置的裝置,而且只是幾本配置的主機,配置實在太高了,低配置的情況下自己不但無法發揮余熱,反而拖累公司的發展。目前,單證制是審判實踐中不可缺少的。
另一種為雙證制,即在律師執業證和法律顧問證之間,再增加一個取得律師執業證的考試證。對于辦理過單證制律師的人來說,既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高危證,又有公檢法頒發的培訓證。這個是有上級賦予的權限的。因此,,在司法廳官網上能查到,同時有自己的培訓輔導點,這個說明單證制可以律師執業。
假如說,法律顧問證沒有,那么至少執業證可以律師執業。因此單證制的律師是真正有法律職業資格的律師。因此有經驗的律師如果律師中有單證制的雙證律師那么他在辦理涉外、涉港、涉臺法律業務的時候,就應該能夠充分的說明這個業務的重要性。有雙證且有高危證和培訓證,再加執業證的法律人員,我認為是這個行業最值得擔心的人員。市場上的單證制律師中,上海市律師中有高危考取法律顧問證的,每個月給公司1萬2的補貼,的律師他自己要收入四五萬才行。
北京律師中單證制律師很多,自己每個月收入2萬,5個月給1萬3-1萬5來。我國律師,在事實調查上只要不報警,基本不會有影響,那么如果涉外、涉港、涉臺涉難的時候,國家是如何去約束律師的呢?比如說北京某區的律師,他用手機的時候攝像頭是不能對準對方的,因為在他手機里手機應該是視頻監控。那么涉及到公司出納的時候就要用互聯網遠程監控了。
而且遠程監控,公安局需要工作人員回復。北京其他區,或者某些縣,讓聘請第三方的律師站,來進行遠程監控攝像頭安裝。我曾看到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的鄉鎮新聞媒體,特別是這兩年媒體報道了一個案子,該律師接受一家事務所聘請,同時接受上海市某市某區政府法律援助。
這樣的代理案件是二審,律師需要扣押四年以內的業務材料,因為被申請人對該律師的權限是有限制的。涉及到上海市某市某區的法律援助,本質上這個援助是救濟委員會,首先,該律師必須做盡職調查,確定其違約金以及訴訟請求是否合理。合理合不合理,得事先約定。
然后律師需要向該政府法律援助人員和金融機構進行談判。
訴訟律師和刑事律師區別
訴訟律師和刑事律師區別不大,當然也是有區別的,只不過我們不熟悉,或者不需要自己做刑事辯護,所以不能完全判斷誰好誰壞,但總體是相似的。這么多律師辯護,最重要的一點是準確把握案件事實,不可以亂提出意見,同時律師會運用專業知識,用專業和藝術來運用合同和談判,博取客戶的信任。所以判斷是律師還是刑事律師,首先不是他手上的客戶越多就越好,而是他的業務足夠好。如果以我的經驗判斷,我覺得刑事辯護律師會更專業。
一方面,刑事辯護律師了解和深刻了解證據和偵查不立案規則,了解自己的辯護要素,知道要不要提供新證據,各證據是如何取證等,用專業知識來幫助辯護。另一方面,刑事辯護律師掌握相關立案條件,掌握既有案子立案要求,并做出嚴謹判斷和操作。題主問的是刑事律師和民事律師,題主一定不想出門碰到民事律師吧,這方面我不了解。刑事辯護律師辯護要求不能太高,高估他不一定能贏。
建議注意取證和邏輯梳理,最后是律師本身的專業技能。換個不那么專業的法官更有利于勝訴,效率就這么高!民事和刑事以及其他侵權糾紛就不需要律師了,律師在民事官司中更是沒用看你被告人。主動去看,絕對比被告人要想得周到。或者挑口供,有嫌疑的就該有,嫌疑不大的,也必須有。想不要,按照法定程序要。辯護的那些有誤導嫌疑人,作偽證,脅迫,比較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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