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不可以。
行政復議法規定:行政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 。
行政訴訟法規定: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法律文書不可能有...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0條的規定,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第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應按原告﹑被告分別列出,原告無訴訟行為能力而由法定代表人起訴,或者由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的,應在原告之后說明或訴訟代理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職務﹑工作單位和住所。 ? 第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
原告:你的名字,漢,出生年月,住址。 被告:同上要素案由:欠款糾紛訴訟請求:1、歸還欠款XXXXX元;2、支付逾期還款利息;3、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告與XX年XX月XX日在原告處借款XXXXX元,在到還款日期后,經原告幾經催促,依然欠款不還,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并自應還款之日支付利息如何寫民事起訴書,欠款不還的!你要認為必須采取法律的手段來解決的話,我可以教你一個成本最小的方法,如果你去起訴他肯定要付訴訟費,但你可以向他要錢時他如果再找借條的話,把他的借條帶上他人去公證處公證。......
借款催收函(格式) 陳某: 你作為共同借款人于2012年3月26日向我借款人民幣叁佰萬元整(3000000.00),約定2016年4月4日還款。現除還款貳佰萬元(2000000.00)外,余下壹佰萬元(1000000.00)及利息至今未...
民事起訴狀 原告: 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xx省XX市XX鎮XX居委會XX村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被告: XX(又名: 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xx市XX區XX街...
法院的目的也是需要你還錢,把錢還給銀行的可能性很小了,應該以法院的傳票來應訴,并答應全部還清欠款的要求,并承擔銀行的起訴費用才可以的。因為銀行已經起訴你,并且交了相關的費用,法院已經受理,所以不能撤訴的。假如銀行起訴你,并且也通知了你,你還...
在傳票送達后,如果你未在傳票上寫明的時間,到庭參加訴訟,如果為到庭參加訴訟,法院會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缺席判決,判決后有兩種方式可以給你郵寄送達和公告60日送達,送達后15日內沒有上訴即生效,生效后銀行依法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法院強制...
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支付賠償金,但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金的數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支付的購房總價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收取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
起訴書 原告某某(寫明你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或職業、住所地、電話及身份證號碼等自然情況)。 被告某某(寫法同上,不了解的可不寫,但姓名、性別、年齡和住址等一定要寫明) 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貨款人民幣XX元...
支付寶花唄逾期后果介紹 1、逾期罰息:逾期之后會產生利息,如果要恢復逾期,需要連本金和手續費一起繳納,才會恢復。一天萬分之五,一萬元一天5元。 2、降低芝麻信用分:不僅自己的芝麻信用分會受到影響,還會牽連親屬朋友芝麻分,個人信譽也會降低...
借款延期協議 借款人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意需求資金周轉,于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整(大寫: 元整)。借款期限年,時間從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
不叫欠債起訴狀,叫債務糾紛起訴狀,把具體事情告訴我,姐給你寫欠錢不還上訴書格式這個如果沒有憑據的話還是協商解決吧,或者找個老鄉親說話有分量的調解催促下,委婉些沒有憑據法律也是很難辦的個人認為不找法律還好,找法律了可能因為你拿不到確鑿證據錢反...
起訴狀 原告:XX,男,XX年 月 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 號. 被告:XX,男, 年 月 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 號. 訴訟請求: 1、被告返還原告欠款XX元人民幣;利息XX元。 2、訴訟費XX元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