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判決生效后,逾期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一年期貸款利率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加倍,包括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加倍部分。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能確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計算。
雙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如下:雙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一般債務利息以外的貨幣債務× 1.75 ×每日遲延履行期限。
延伸信息:
案例:2015年2月,下崗職工朱某以借款人身份與沁陽某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沁陽市再就業辦作為擔保人。
2015年2月10日,沁陽市再就業辦及信用擔保人李與借款人朱某簽訂反擔保合同,三方分別簽字蓋章。
2015年2月11日,沁陽某銀行與朱、沁陽市再就業辦簽訂個人擔保借款合同。
作為配偶,朱的丈夫余也簽字確認。
上述三份合同簽訂后,沁陽某銀行根據借款合同于2015年2月12日向朱某貸款80000元,合同約定的還款日為2016年2月10日。
逾期后,朱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全部還款義務。
2016年9月9日,沁陽市再就業辦按合同約定償還了朱尚未償還的本金59,995.35元及利息3,124.64元,共計63,112元。
之后,沁陽市再就業辦訴至法院,要求朱等人退賠63112元。
2018年3月28日,沁陽法院判決被告朱償還原告沁陽市再就業辦63112元及利息,余、李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生效后,三名被執行人沒有自覺履行。沁陽市再就業辦于2018年7月2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參考來源:中國法院網:沁陽:政府補貼創業“老賴”夫婦被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19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4〕8號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加倍計算,包括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加倍的部分。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能確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計算。
雙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雙倍部分債務利息=除債務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一般債務利息以外的貨幣債務× 1.75 ‰的一日×遲延履行期。
第二條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個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債務相應加倍部分的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
人民法院分配或者提取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對被執行人,債務相應加倍部分的利息計算至劃撥提取之日;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或者以實物抵債被執行人財產的,計算至交易裁定或者抵債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以其他方式變更被執行人財產價格的,計算至財產變更完畢之日。
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因被執行人申請中止或者暫停,再審中止執行的,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不予計算。
第四條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先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務,再清償債務雙倍部分的利息,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生效法律文書確定以外幣支付的,執行期間對債務部分每日按外幣的1.75 ‰計付利息,但申請執行人主張以人民幣計算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以人民幣計算的,應當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外幣折算或者套期保值為人民幣后再計算。
外幣折算或套期保值為人民幣的,按照部分債務利息加倍之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對外幣中間價計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未公布匯率中間價的外幣,按照當日人民幣對境內銀行外幣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或者按照該外幣在境內銀行與國際外匯市場的匯率和人民幣對美元的中間價計算。
第六條在執行循環程序中,原申請執行人遲延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本解釋的規定承擔雙倍部分債務利息。
第七條對于本解釋施行時尚未完全履行的貨幣債務,本解釋施行前債務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照以前的規定計算;實施后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按本解釋計算。
本解釋施行前本院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
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計算。
逾期一年,貸款利率一年,逾期三年,貸款利率三年。
1.看調解書上有沒有注明逾期付款要付利息。有此內容的,按此內容執行。
民事訴訟法中沒有規定的,由于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效力,逾期不履行調解書的,逾期付款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一倍計算。
理論上是這樣的。
法院實際執行的時候會有折扣。
因利息、罰息表述不當而被改判的案件,在改判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具體表現為,有的判決書不區分借款合同期內貸款利率和逾期貸款利率,及逾期貸款利率和遲延履行法院判決的加倍利率;有的雖然認為當事人間借款合同有效,卻對已逾期多年的欠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一年期借款利率計息;有的將罰息表述為一個具體數字,而不顯示該數字計算的起止日期,或雖顯示起止日期,卻漏計自該罰息計算的截止日期至二審判決限定的本金付清之日的罰息;有的則不論罰息發生在哪個時期,均判令債務人按一個標準支付罰息,而忽略中國人民銀行已四......
因利益表達不當、罰息而被改判的案件占改判案件的一定比例。具體來說,有的判決沒有區分借款合同期間的貸款利率和逾期貸款利率,逾期貸款利率和延期執行法院判決的雙倍利率;雖然有人認為當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有效,但逾期多年的欠款利率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一年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有的將罰息表示為具體數字,但不顯示數字計算的起止日期,或者雖顯示起止日期,但省略了從罰息計算截止日至二審判決限定的本金支付日的罰息;有的已經責令債務人無論何時發生罰息都要按照一個標準支付罰息,無視人民銀行已經四次調整逾期罰息計算標......
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后開始計算至執行時止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法院判決的利息?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決數額的債務約定利息的兩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含判決確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區分為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利息兩部分,判決利息按判決確定的利率計算;3、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的標準計算。法院判決還款逾期還有利息嗎1、看調解書中是否注明逾期付款需支付利息,若有該項內容,就按該項內容執行。若無按民訴法規定,因為調解書與判決書有同等的效力,在逾期未履行調解書......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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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訴要利息。有約定就按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意見九。對于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后未支付,出借人經催告后要求支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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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生效后,執行逾期利息,是按照人民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還是一年期貸款利率。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
按你的表述,如果債權人主張,法院會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裁判。借款不還法院判決按多少利息計算?怎么樣強制執行?1、如果借款時沒有確定利息,法院判決的利息一般按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2倍計算。2、法院判決生效后,根據申請進入執行程序,法院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