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的概念認識不清,沒有注意到二者的區別,導致實踐中其訴訟請求往往被法院駁回。
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二者不是一回事。
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
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對此有約定。
逾期付款違約金就是合同雙方約定當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欠款利息,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錢的義務,而其并未履行這個義務,另一方有權在向其主張支付本金時,同時主張本金延付期間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必須有合同約定,而主張欠款利息,則不一定有合同的約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糾紛,只要能夠證明存在欠款的事實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在合同違約中,逾期付款是最為常見的。
計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時間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應當自債務人違約之日起計算。
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合同對逾期付款有約定的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或者約定了賠償損失的具體方法,則依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份高于所造成的損失的,經違約人要求裁判機關可以依法酌減。
如果合同當事人對于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未予明確約定的,違約人依法仍應承擔法定孳息。
本文主要針對司法實踐中合同當事人對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未予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如何確定逾期付款責任,進行綜合分析,以求明晰條理。
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質與計算標準; (一)、賠償損失: 其一:合同法中的違約損害賠償的目標是達到如同合同完全履行的結果。
付款義務人于約定付款時間負有支付義務,如按時付款,權利人可將取得的現金存入銀行取得利息;但因付款義務人未及時履行付款義務,而使其無法存款取得利息。
依此性質,逾期付款的應當支付的利息以銀行當期存款利率計算。
司法實踐中:常有以此為標準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例出現,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卻未出現。
其二:如付款義務人遲延履行付款義務,將致權利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取得款項,造成資金缺口,權利人通常通過貸款來彌補資金缺口。
依此性質,逾期付款的應當支付的利息以銀行當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以上兩者存在明顯的不當之處,均不足實現填補資金缺口損害之功能,因為與商業銀行貸款辦理談判、審核、擔保均需費用支出。
如以填補資金缺口支出為賠償損失范圍,此證明責任無疑應由權利人負擔,但實際上損失頗難證明,不利于權利人的保護。
(二)違約金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可見:違約金(包括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以當事人約定為必要。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規定:
“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同時規定:“ 本批復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問題,按照本批復辦理。
”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 綜上:目前,我國司法解釋中對逾期付款利息多以銀行貸款利率和逾期貸款利率為標準。
建設工程合同價款遲延給付適用前者;商品房買賣價款遲延給付等適用后者。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 (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的起點: 逾期付款利息支付期間的起點:
(1)約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2)未約定履行期限的,經權利人催告,在寬展期內仍未履行的,自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
如:《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第123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準許。
”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的終點 (1)應當到當事人最終履行付款義務之日。
(2)如果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應當計算到判決確定的履行日。
(3)至判決確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其他司法解釋對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的逾期付款利息也作了零散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
1.有明確書面合同約定付款期限的,為約定付款期限后一日;一方未按時支付的,另一方可以從次日起主張另一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以送貨單形式提起訴訟,能夠證明雙方交易習慣的,以交易習慣為準;如果不能證明,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拒絕付款之日起計算,逾期付款的利息不變; 3。以借據形式提起訴訟的,借據上載明付款日期的,從載明日期的第二天起計算;沒有規定的,可以隨時主張給付,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清償欠款時起算。 擴展信息 根據《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
一些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的概念認識不清,沒有注意到二者的區別,導致實踐中其訴訟請求往往被法院駁回。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不是一回事。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對此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就是合同雙方約定當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欠款利息,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錢的義務,而其并未履行這個義務,另一方有權在向其主張支付本金時,同時主張本金延付期間的利息。由上可知,......

有約定,從約定,但約定過高,法院會調整。未約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規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
有權主張,雖然合同沒有約定,但是違約一方對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也是需要承擔一部分損失賠償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案件中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
有些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的概念認識不清,沒有注意到二者的區別,導致實踐中他們的訴訟請求經常被法院駁回。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兩者不是一回事。【/br/】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應向合同另一...
一些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的概念認識不清,沒有注意到二者的區別,導致實踐中其訴訟請求往往被法院駁回。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不是一回事。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
一些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的概念認識不清,沒有注意到二者的區別,導致實踐中其訴訟請求往往被法院駁回。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不是一回事。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
1、有明確的書面書面合同約定付款期限的,以約定的付款期限后一日;一方未按時付款的,另一方可從次日起主張對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以送貨單形式起訴的,能夠證明雙方交易習慣的,依交易習慣;不能證明的,則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訴訟時效應從債務人明...
買賣合同的利息從何時起算,如果買賣合同、對賬單有約定還款期限,則利息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計算,當然,如果對賬單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而約定了利率,則利息的起算可能因各地的作法而不同。如果對賬單沒有約定貨款的還款期限,則利息從起訴日開始計算。買賣合...
你的問題描述不太具體。根據我的判斷簡單回答如下: 法院賠償屬于國家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國家賠償只賠直接損失,利息不屬于直接損失,所以不在賠償范圍之內。 我不清楚這個賠償為什么拖這么久?你應該盡早反映相關情況獲得賠償而不是等著收...
1、問:購銷合同中未對拖欠貨款應支付利息做出規定,是不是就可以不予以支付呢?答:是的。2、問:如果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貨款并支付期間利息。那這個起止時間應怎么計算呢?答:從合同約定付款日的次日算起。一般來講,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糾紛,如果合同約...
逾期付款違約金怎么算,主要有兩種方式:1、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且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按合同約定的方法計算。2、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可以要求違約金,該違約金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