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就涉及法院判決生效時間的問題。 一般來說,雙方都不上訴的,在上訴期間結束后,判決生效,交由一審人民法院執行。 ...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
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則不超過兩個月。 如果是普通程序,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 ...
判決兩年內申請執行,對方不執行就申請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
判決生效后,權利人可以在2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法條鏈接:〈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
民間借貸糾紛法院開庭后,法院審結的期限參考如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
1、簡單案件一般 當庭宣判,復雜案件需要擇期宣判的,會通知宣判時間 2、簡易案件審理期限是3個月,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是6個月 3、具體情況咨詢當地法院
如果是一審判決,雙方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未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是二審判決,則判決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
民事訴訟一般六個月結案發判決書,刑事訴訟最多三個月就結案發判決書。具體法律條例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