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債的法律規定,法院執行以物抵債的法律規定

      2023-06-06 12:20發布

      以物抵債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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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條回答
      嚴茂華
      1樓-- · 2023-06-06 12:23
      以物低債是銀行在無法以貨幣資金收回貸款時,為降低信貸資產風險,而收回借款人相應實物資產以抵償債務的行為。第一條為了穩步開展以物抵債工作,降低不良貸款比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以物抵債,是指債務人將事先抵押、質押給債權銀行的財產或者其他非貨幣財產折價歸銀行(指中國銀行,下同)所有,用以償還銀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或質押權人依法拍賣或變賣抵、質押財產,并以變現所得優先受償的,不屬于本辦法所指以物抵債范圍。【法律依據】《中國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第三條,銀行債權應當首先考慮以貨幣形式受償,從嚴控制以物抵債。債務人無貨幣清償能力時,應當以拍賣、變賣抵押、質押財產或者其他財產所得清償銀行債務。財產暫時難以變現并符合本管理辦法規定的,可以辦理以物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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