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4月份追求我的一個男生向我轉賬1500元并說過

      2023-06-06 05:30發布

      1:2022年4月份追求我的一個男生向我轉賬1500元并說過不用還了。但是追求未成功要求我退還給他。 2:目前的情況就是天天打電話騷擾我。昨天開始一直在我家小區外面堵著我。并且拿我的父母威脅我。我很害怕,并找到我的朋友損害我的名譽聲譽。還說要報警抓我 3:請問這錢我該不該退還?對我精神名譽的損失能不能要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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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條回答
      子沐
      1樓-- · 2023-06-06 05:51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不用還,可以不用退還;如果對你名譽造成損害,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對方有騷擾行為,建議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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