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的時候在健身房辦理健身卡,買一年贈半年,時間為2

      2023-06-06 14:03發布

      你好,我去年的時候在健身房辦理健身卡,買一年贈半年,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贈送半年時長。辦卡的時候銷售為了讓我享受該贈送時長的優惠政策,簽合同時讓我簽了別人的名字,登記了我自己的身份證號和聯系方式。現在健身房倒閉了給未到期的卡辦理退費,贈送時長不給退,還說我的合同姓名和身份證號不符,合同無效,請問我的合同有效嗎?應該要求退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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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條回答
      黃炳耀
      1樓-- · 2023-06-06 12:43
      合同是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就有效,您有權要求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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