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割時需注意些什么 夫妻雙方打算結束婚姻關系時,就應該馬上考慮離婚財產處理的問題,如果等到離婚訴訟判決后,再申請分割合法所得財產的難度就會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雙方和平協商,在離婚前商量好財產處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在以往的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協議中大多會出現三種無用約定,絕大部分夫妻處理共同財產時都會陷入以下誤區,從而影響財產分割的結果: 第一,財產歸子女。實際上,這些財產仍然由父母掌...
重婚是否都構成犯罪如果重婚行為構成了重婚罪,那么是構成犯罪的。重婚是封建主義婚姻制度的產物,是剝削階級腐化享樂思想在婚姻關系上的表現。在社會主義社會里,重婚是不允許的。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與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觀念很嚴重。所謂"大款"養"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現象,在處理重婚案件時,罪與非罪的界限往往難以區分。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
遺囑是遺囑人對自己的財產或其他事項所作的處理,應當由遺囑人自己完成。但是,遺囑人不識字或因生病等不能書寫,或者不愿意自己書寫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寫遺囑。《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廖某系某單位退休老干部,生育有3個女兒和1個兒子,兒子早在1992年就離開了人世,廖某決定和三女兒一起生活。1...
夫妻婚內財產離婚后沒有約定怎樣分如果在離婚的時候沒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特殊情況沒有處理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在離婚后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是離婚時沒有房本的房子,離婚時沒有分割的,那在離婚取得了房本,可以要求再分。還有一種情況是離婚的時候,沒有發現婚內對方有轉移或者隱匿財產行為,離婚后發現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被轉移或者隱匿的共同財產。離婚后再次...
離婚案件中離婚證據應該如何運用離婚案件中各類證據的運用1、書證。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畫所記載或表現的內容、含義來證明案件事實真相的書面材料。離婚官司中,書證被大量運用。如證、公證書、遺囑、、情書等。書證容易出現的問題主要有:(1)書證的形式有瑕疵。比如結婚證,有個別當事人結婚是通過親朋好友的關系辦理的,當事人并未親自到場;或者,結婚證根本就是花錢買回來的,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這樣,在處理離婚案...
報載,廣東省正在考慮將非法同居刑事化。根據目前的法律,已有配偶而與其他人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同居,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將會被視為重婚,重婚最高刑罰為兩年。但若被破壞婚姻家庭一方是軍屬,則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重婚的定義包括超過一次與不同異性注冊結婚,或登記結婚一次,但與其他異性保持另一段事實婚姻關系。一般說來雙重登記婚姻的罪名成立較易,因很多帶有騙婚成分,控方容易提供證據。有另一段事實婚...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結束婚姻關系的最后一種辦法了,而在夫妻離婚時,雙方意見不合時,各自就要為各自的利益來主張,看另一方在婚姻里面有沒有過錯,這樣才會獲取更多的利益。 1、什么情況下,夫妻一方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是指是指夫妻雙方離婚時,如一方對家庭事務付出較多義務(比如說撫養子女、照顧老人、承擔家務而花費較多精力),另一方所給...
夫妻離婚的,如果孩子跟一方,另一方有探視權等權利,當然也存在支付撫養費等義務。在親子問題上,如果孩子非自己所生,就不會存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所以,有時候親子鑒定非常有必要。 在親子問題上鑒定上,法律上采取推定規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39條規定: 1. 否認親子關系的起訴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否認親子關系...
家庭財產性權益有哪些? 1、財產性利益是指財物以外的有財產價值的利益。這種利益既可能是永久的利益,也可能是一時的利益;既可能是積極利益,也可能是消極利益 2、財產性利益應當是能滿足人物質或者精神需要的、可以貨幣衡量的、能夠移轉的、可以管理的、通過某種介質表現出來的價值存在。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權益》 第三十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第三十一條?在婚姻、家庭共有財...
(1)對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如果尚未到期的債務根據夫妻的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則為該方個人債務。但是如果以此約定逃避債務的,約定無效,該債務仍為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一方為個人目的揮霍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資助與起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且其收入卻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債務屬于夫妻一方...
一、一夜情是不是重婚行為 一夜情,泛指男女雙方在特定情境下因為一時的感覺、沖動、愛慕或排遣寂寞的需求而發生性行為。這種行為并不是有配偶者公開與人同居、公開以夫妻名義生活,沒有形成事實婚姻,不能認定為重婚。結婚后,與別人發生一夜情,不符合重婚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重婚罪。一夜情,不違反法律,只違反社會公德。 二、概念及其構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一)...
被調解人(立約人):張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公司職工,住________。 被調解人(立約人):李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公司職工,住________。 被調解人張________、李________在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
一、自書遺囑怎么寫有效 在實踐中,它的一般寫法是: ①立遺囑的目的,即處理財產的意思表示,應首先寫明:我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②對財產的具體處理,應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及其所在地,遺留給何人,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也可按財產寫明。 ③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 ④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并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
一、自然人可以設立遺囑信托嗎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遺囑信托是指通過遺囑這種法律行為而設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當委托人以立遺囑的方式,把財產交付信托時,就是所謂的遺囑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預先以立遺囑方式,將財產的規劃內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遺產的管理、分配、運用及給付等,詳定于遺囑中。等到遺囑生效時,再將信托財產轉移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據信托的內容,也就是委托人遺囑所交辦的事項,管理處分信托財產。...
要是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這類案件具體時間視乎您案件的具體情況來定。普通程序一般是六個月完結。《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
一、什么是孩子監護權,關于孩子監護權的問題,法律有哪些規定? 關于孩子監護權的問題,民法通則有關于孩子監護權的規定,根據《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這就是說,對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們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而產生的,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權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關系的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剝奪和限...
離婚財產公證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達成協議,到公證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 協議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后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協議離婚的要點在于,首先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其次對子女撫育、撫育費多少?如何支付?以及財產分割等做出安排,達成共識,并形成文字性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交民政婚姻登記部門備案即可。由于是協議離婚,在協議離婚書上雙方都要簽字,而一旦簽字后即具有法...
怎么寫遺產分割協議 遺產分割協議主要作用是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繼承人對遺產分配問題一旦達成一致意見時,就應用書面形式確定下來,以免日后發生爭執。 遺產分割協議,是指依法應當繼承遺產的繼承人以及有關當事人之間,就遺產分配問題協商一致而達成的書面協議。 1、各繼承人和有關人員(如未成年繼承人的監護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職業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等。 2、遺產人(被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
離婚時對于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是如何進行分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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