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離婚以后,戶口遷走,如果在新的居住地沒有取得新的承包地,原來承包的土地可以繼續承包,男方不得獨占。村委也不得收回。 如果婦女在新的居住地取得了土地,則可以由男方繼續承包該土地。 法律依據:《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經營權證的。夫妻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解除婚姻關系時,應當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鎮居民的,離婚時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應歸非城鎮居民的一方所有。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婚后另一方戶口遷入的。離婚時要求分割的,亦應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第......
1、土地的特性 我國實行的是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農民在承包期內對土地擁有使用權,而所有權是歸村集體的,而現在對于土地的態度是維持穩定,人員增加或者減少不會影響土地的增減。 2.戶口和土地是關聯的 戶口和土地的關聯性很大,戶主過世后,對于承包的土地是可以過戶給家庭成員的,但前提是該家庭成員必須和戶主在同一個戶口本上。而非農子女的戶口和戶主并不在一處,所以不能繼承。到時候,村集體有權利收回土地。 3. 如果非農子女想要繼承土地登記證上登記的土地,也是......

農村的土地流轉是有限制的,你已經辦理城鎮戶口,不再享有農村中的相應權益,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都無權繼承,但你可以繼承其他財產,或者由其他繼承人給予你相應補償。
繼承時在繼承人之間進行分配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被繼承人去世時留下的農村的土地,通常是死去的人生前使用的耕地,林地,還有典型的宅基地。但這些都屬于農村集體財產所有,不屬于個人所有,所以不是死者的遺產,不能作為遺產繼...
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繼承,但可以繼承承包期間所產生的收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
是可以的,只要戶口在農村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 目前在農村沒房沒地的人還是有很多的,由于多方面原因造成,像是沒地的這種情況多是由于由異地嫁到本地的或是新生兒甚至還有一些成年人這些群體是由于本生產隊之前已經分配好了田地沒有多余流轉出來的土地而...
《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
一、確認承包責任田地的地位的合法性現在農村生產方式是單家獨戶,農忙季節時,多發生各類爭執糾紛、影響生產工作的發展。特別是離婚后,承包地如何處分的問題,處分不當便會引起當事人的不滿和矛盾。如原告陳-亮與被告黃-香夫婦,陳-亮是本地戶籍人。19...
當然可以,你家的不要手緒,如果有房產證就要過戶,宅基地也要到你名下,不過你要是變成城鎮戶口,那就不清楚了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關系到我國廣大農村繁榮穩定的關鍵問題,是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根據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繼承法》第4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關系到我國廣大農村繁榮穩定的關鍵問題,是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根據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繼承法》第4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