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不還款會引起以下后果:
一、承擔高額逾期費用,對于逾期費用,不同網貸平臺的名稱不同,收費標準也不同。
不管是叫逾期罰息、逾期管理還是其它五花八門的名字,收費標準都非常高。
因此,有能力按時還款的,千萬不要逾期。
二、承受平臺花式催收,第一個階段,剛逾期幾天,平臺客服MM輕聲細語、溫馨提醒,告訴您已經逾期,請按時還款;第二階段,逾期較長時間,平臺客服嚴肅警告,威脅再逾期不還將面臨嚴重后果;第三階段,逾期很長時間,平臺不再好言相勸,開始展開實際行動。
三、人行征信產生污點,目前,大部分網貸平臺還沒有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統,但接入人行征信已經成為一個必然趨勢。
以后網貸平臺借貸逾期不還,將會和銀行貸款、信用卡逾期一樣被記錄到人行的征信系統中,產生信用污點。
四、被告上法庭,借貸之后長時間逾期或者說故意不還,額度超過2000之后,就已經可以構成詐騙犯罪,有被網貸平臺告上法庭的危險,一旦法院判決網貸平臺勝訴,那么借款人除了要支付需要還的款項外,還要支付雙方訴訟費用和巨額罰款,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區區三萬就想死? 你怎么不想想,平臺里那些借錢給你的老百姓的錢呢? 你不還別人就拿不回來錢,而且奉勸你還必須要還的。
在現階段,對于失信懲戒措施全國是統一的,也允許地方結合實際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細化和完善。 也就是說,在一地失信,在其他地方也會受到約束乃至懲戒。
網貸絕對不能逃廢債,必須還,做人要善良,而且國家,政府已經在加大力度推進網貸逃廢債的影響,嚴懲。 所以該還的必須要還的,否則一輩子為了借那么一點點錢就廢了自己? 不值得。 ...
國家民法是允許私人借貸存在,因此,網貸本身并不全面違法,而坊間傳聞的2018年網貸是不用還了真相其實是這樣子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
(1)年利率低于24%的,法院會支持
(2)年利率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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