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債務人死亡,債務不能消滅。
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看債務人是否留有財產,其次看有無債務擔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財產的,他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承擔;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
擴展資料:
債務人死亡后的債務糾紛案例:
周女士與劉先生于2010年9月7日登記結婚。
2013年12月4日,周女士的丈夫劉先生向王女士借款12萬元,并出具借條載明:“茲有劉XX借到王女士現金壹貳萬正(120000元)限期2014年10月30日前還清債務,今借人劉xx”。
眼看著約定的借款期限已到,王女士多次找劉先生索要借款,但是劉先生均以手頭不寬裕為由,拒絕償還。
2015年2月6日,劉先生因病去世。
此后,王女士將周女士作為被告起訴到了法院,要求其償還借款。
對于借款的事實,周女士卻以對借款事實不清楚,所負債務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為由,不愿承擔還款義務。
沙雅法院審理認為,周女士丈夫劉先生向王女士借款12萬元的事實清楚,王女士與周女士丈夫劉先生之間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借貸關系。
最終法院判決周女士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向原告返還借款12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度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丈夫借款后因病去世 妻子被判承擔債務
債務人死亡,債務不能消滅。
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看債務人是否留有財產,其次看有無債務擔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財產的,他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承擔;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擴展資料:
債務人死亡......
他死了以后的全部遺產可以用來還債。 一般你的債務人是有遺產繼承人的,只要他們接受繼承,就有義務在他們繼承遺產的部分中償還你的債務。 你可以與他們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他們償還。 因為你還保留著欠條,對你是很有利的,最大的問題應該就是執行問題了。 ...
人死了,欠的信用卡網貸,會要父母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四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中國的司法實踐是,對附有公益義務的遺贈,遺贈受贈人應當履行義務。 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有關組織或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他履行義務,或者追還他所得的財產。
擴展資料
案例:刷卡透支消費25. 5萬元后,持卡人突然死亡。 對此,銀行以持卡人違約未還款為由,將持卡人的法定繼承人告上法庭,要求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