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
第一次是你起訴? 如果是你起訴,第一次判不離,第二次要等6個月 是否同居法律沒規定,就不影響起訴的。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
你好,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根據你的描述,你老婆已經不可能跟你協議離婚了,這種情況下,你只能通過到法院去起訴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而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就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你想離,而你老婆又堅決不愿離的話,而你又不能向法院提交有效的證據證明夫妻關系破裂的話,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通常都是判不離的。但是你不要但心,婚是肯定能離得成的,只是時間的問題。你可以等法院第一次判決生效后(領取判決的次日起,15天后生效)的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要求離婚,即使沒有......

過六個月起訴不是二審,而是第二次起訴,一般情況下,在第二次起訴的,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孩子撫養權的話,2周歲內一般是會判給女方的,當然,你們雙方的經濟你比男方要好很多,那么在起訴的期間內最好孩子是你自己撫養,判給你的可能性會大很多。 ...
如果兩人簽好了離婚協議,去民政局很快就辦好手續;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就財產子女繼承無法達成協議的話,訴訟離婚,一般第一次起訴判不離,第二次半年后才可以起訴,第二次判離
如果兩人簽好了離婚協議,去民政局很快就辦好手續;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就財產子女繼承無法達成協議的話,訴訟離婚,一般第一次起訴判不離,第二次半年后才可以起訴,第二次判離
可能缺席判決離婚。對于離婚案件,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可見,調解是離婚案件審理的必經程序。調解既是對夫妻雙方的感情進行調解,同時還是對夫妻財產及子女撫養...
判決生效后,再過六個月,原告可以重新起訴要求離婚。 一、一審時不判離,可以在15日內,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 離婚案件,第一訴訟離婚時,如果沒有切實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的。 這是給當事人雙方一個緩和的機會。 ...
如果雙方確實沒有感情過不下去了要離婚,但是又沒辦法達成離婚協議的話,就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了。 根據你說的情況,如果現在還沒有孩子,而你對夫妻共同財產又無所謂,只要離婚就行,那就只存在感情是否破裂的爭議了,這就是你們爭議的焦點。 至于法院判離的...
如果雙方確實沒有感情過不下去了要離婚,但是又沒辦法達成離婚協議的話,就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了。 根據你說的情況,如果現在還沒有孩子,而你對夫妻共同財產又無所謂,只要離婚就行,那就只存在感情是否破裂的爭議了,這就是你們爭議的焦點。 至于法院判離的...
如果雙方確實沒有感情過不下去了要離婚,但是又沒辦法達成離婚協議的話,就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了。 根據你說的情況,如果現在還沒有孩子,而你對夫妻共同財產又無所謂,只要離婚就行,那就只存在感情是否破裂的爭議了,這就是你們爭議的焦點。 至于法院判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