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
當時離婚的時候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如果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歸其中一方是可以的;如果都要求撫養權的話,那么法律規定應當是更適合孩子生活和適合撫養的一方來取得撫養權。
通常來講,如果孩子在哺乳期或者比較小,那么判給女方的機會會更大一點。所以,如果說確實想要撫養權,那么當時就應當積極爭取,而且當時的情況是有利于女方的。
2.男方突然帶走孩子,違反法律規定嗎?
本案當中她的前夫把孩子帶走了,也不接電話,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因為當時確實已經將撫養權判給男方了。男方依照判決的要求,應當履行扶養義務,把孩子帶走當然也是撫養的一種表現,只是前面幾年沒有行使他的撫養權或者說把義務都增加給女方了。所以單單的男方把他帶走,這種行為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
3.撫養權已經宣判,如何再爭取?
如果說想要回撫養權,這時候就產生了第三個問題,即使撫養權判給其中的一方了,如果情形發生變化,另外一方也仍然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去要求再來爭取一次孩子的撫養權。
但這種情況通常是有一定的前提條件的,比如,另外一方嚴重不符合對孩子的生活、學習有利條件的要求,原來不賭博、現在改成賭博了,原來有扶養能力、現在沒有了,或者有其他惡劣情況出現了,不適合撫養孩子了。而提出告訴的一方,有符合撫養孩子更為有利的一些證據和條件,這個時候才有可能獲取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撫養權在離婚時容易產生爭議。那么,撫養權究竟在什么情況下會判給男方、又在什么情形下判給女方?男女雙方爭取子女撫養權的攻略是什么?
01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的情形
1. 哺乳期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對女方最有利的條件,一定要派上用場。
2. 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3. 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4. 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5. 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6.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7. 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8. 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愿意隨母親生活的。
02女方要求兩周歲以上孩子判給自己的情形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給自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03女方可以尋找證據支持自己獲得撫養權
為了得到孩子撫養權,女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
因此,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04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比較大的情形
1子女在兩周歲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兩周歲以下,女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男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子女在兩周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男女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男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5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幾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05男方可主張2周歲以上孩子判給自己的情形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給自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關于孩子撫養,法院一般會考慮這些因素
1. 應考慮父母雙方的個人素質、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因素。
2. 應考慮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 在雙方的各種條件都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
4. 10周歲以上有識別能力的子女,無論由父還是母撫養,都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
摘自網絡,僅供參考
離婚爭孩子撫養權主要依據是什么...
可以,只要你能證明對方無力撫養孩子就可以,或者虐待孩子什么的。總之是對方有過錯的證據。然后法院起訴要求。...
離婚主要有2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愿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如果雙方對子女撫養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也就沒有辦法協議離婚,那么只能選擇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過程中,二者并沒有必然的先后關系,法院判決離婚的同時,根據相關事實對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也會一并進行裁決。若想要爭取子女撫養權,可以依據此規定,從以下幾方面考慮: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
很想離婚就怕爭不到孩子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