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進入婚姻這座圍城后,有人耐不住寂寞,或以為尋到了真愛,導致身體出軌或精神出軌。被對方發現后,必然是大動干戈,對方憤然提出離婚,或者出軌的一方不堪忍受對方的控制,被迫提出離婚。就是否同意離婚,雙方持有不同意見時,法官們會如何裁判?是否只要存在出軌,就一定判離?
案例 1
念及舊情,念及孩子,得繼續過
案例 2
認錯態度好,給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案例 3
沒有孩子,第二次提出離婚,準了
案例 4
兩次簽了離婚協議,均未辦理登記
態度堅決,無將就的必要
被告辯稱:
一、原被告是自由戀愛到結婚,彼此相互了解,且有感情基礎,有問題需要共同面對,逃避不能解決問題。原被告相識到結婚經歷了八年的時間,彼此之間是了解的,有感情基礎。關于感情出軌一事,是被告一時糊涂犯下的錯誤,是在2009年認識了一位單身女人,來往之間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
二、被告是一個有擔當、有責任心的丈夫、父親,這個家庭需要被告,被告也需要這個家。三、被告愿與原告求同存異,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努力,爭取做得更好。
綜上,被告不同意離婚。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認為:
關于是否準許離婚的問題。原被告雖經自由戀愛而結婚,且在結婚之后生有一子,但被告在婚內生活中,未盡忠誠義務,與一女子發生婚外情,嚴重破壞了夫妻感情。
當年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協議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進行了約定,雖該協議最終并未履行,但可知感情已近懸崖邊緣,隨時有破裂的危險。但顯然被告未盡其全力去挽救該段婚姻,雙方于2013年10月15日再次簽訂《離婚協議》,協議離婚并再次對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進行了約定,夫妻關系搖搖欲墜,感情破裂難以避免。但經雙方努力之后,該協議最終未履行。
雙方若能互敬互愛,彼此包容愛惜,尚有機會共同創建和維系美好家庭,但雙方顯然未能做到。原告遂向本院起訴離婚,態度十分堅決。綜合雙方的婚姻過程,本院認為,應當準許原被告二人離婚。
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
法發〔2018〕12號
發文日期:2018年7月18日
11.離婚案件的調解,雙方當事人應親自到場。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場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2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建議案件當事人或者未成年人接受心理疏導:
(1)一方當事人同意離婚,對方當事人不同意離婚并且情緒激動的;
(2)探望權糾紛、監護權糾紛以及其他有關親子關系糾紛的案件中,當事人情緒波動較大的;
(3)存在家庭暴力行為,對當事人身心健康造成較大影響的;
(4)案件所涉及的未成年人情緒波動較大或者有反常行為,需要心理疏導的;
(5)其他需要進行心理疏導的情形。
36.涉及個人隱私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不公開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如果公開審理不利于保護未成年人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不公開審理。
離婚案件,在開庭前,人民法院應當詢間當事人是否申請不公開審理。當事人申請不公開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其他家事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不宜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37.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以及離婚案件,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庭參加訴訟。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并委托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應當到庭參加訴訟的當事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屬于原告方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可以按撤訴處理;屬于被告方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可以缺席判決。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比照上述規定處理。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拘傳其到庭。
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當事人、證人和鑒定人,經人民法院準許后,可以聲音或影像傳輸的形式,參加開庭審理及其他訴訟活動。
39.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一并處理。對財產分割問題確實不宜一并處理的,可以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當事人在離婚訴訟中未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提出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釋明,引導當事人明確訴訟請求。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問題未達成一致,又堅持不要求人民法院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可以判決不準離婚。
40.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
在冷靜期內,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開展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等工作。冷靜期結束,人民法院應通知雙方當事人。
41.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人民法院可以為當事人出具離婚證明書。
43.離婚案件中,對于當事人的財產狀況等事實,當事人難以舉證又影響案件審理結果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提供的明確的線索,向有關金融機構、當事人所在單位等相關機構調查取證。
當事人自認的涉及身份關系確認或社會公共利益的事實,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的情形下,一般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44.對于涉及財產分割問題的離婚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在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時,應當同時送達《家事案件當事人財產申報表》。
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填寫《家事案件當事人財產申報表》,全面、準確地申報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有關狀況。
人民法院應當明確告知當事人不如實申報財產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對于拒不申報或故意不如實申報財產的當事人,除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依法對其少分或者不分外,還可對當事人予以訓誠;情形嚴重者,可記入社會征信系統或從業誠信記錄;構成妨礙民事訴訟的,可以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發文字號:法[民]法[1989]38號 生效日期:1989年12月13日)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來源:網絡
1. 雖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法院都判決離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離掉,由于每對夫妻的家庭情況和離婚訴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 2.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這是離婚案件中法官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之一 3. 《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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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起訴不判離,理由還是感情未徹底破裂。 法官在是否判決離婚時,會考慮婚姻基礎、婚后感情,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綜合因素。 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也無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不會輕易判離婚。 因此,需要提供證據證實到達法定離婚條件,法院才...
1. 雖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法院都判決離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離掉,由于每對夫妻的家庭情況和離婚訴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 2.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這是離婚案件中法官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之一...
2、我不同意離,就不能判離? 一個巴掌拍不響,強扭的瓜不甜。法官也不能用繩子把夫妻倆綁在一起,不讓他們離婚。法院可能判決不準離婚,但不可能每次都判決不準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雙方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被告是否同意。如果法院認定感情破裂...
社會上可能會出現一些,女方結婚之后還和他人出軌生孩子的情況,此時女方婚外生子是否涉嫌重婚呢? 女方在婚外生子不一定就是重婚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可知,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