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軍人所獲住房補貼的分配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于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2、軍人傷亡保險金等財產的分配 根據《最高人......
一、軍人離婚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雙方自愿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 當事人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而且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如果配偶是地方人員,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 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并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若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
軍人退伍安置費如指的是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且如是雙方婚后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平均分割。《婚姻法》解釋二規定: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該解釋也規定了屬于軍人個人財產的情況:第十三條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

軍人離婚時財產分割同普通人一樣,都劃分為兩部分,即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只有歸屬為夫妻共有財產,才會參與財產分割。所以,分割的關鍵是如何認定離婚時軍人的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我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都對軍人離婚時哪些屬于個...
軍人轉業費應當作為離婚分割財產。根據相關規定,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 其具體年限...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 夫妻共同財產 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 夫妻共同財產 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
一、軍人離婚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雙方自愿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 當事人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而且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答: 離婚時,對轉業費的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 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三條 軍人的傷亡...
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根據婚姻法第19條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個人所有,則在離婚時不發生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問題。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財產實行法定財產制及夫妻雙方約定為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