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動離婚的說法是錯誤的,依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在法律上即可認定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可通過自愿協商或法庭判決的方式對財產分割、配偶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等問題作出安排。 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記條例》頒布以后,男女婚姻關系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徑就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而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法途徑有三條: 一種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收繳結婚證,頒發離婚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均是公民個人婚姻狀態的法律憑證; 一種是由......
法律規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視為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
法律規定是兩年,但是在法院實際判決中這樣的事情很少能夠證明。基本上訴訟離婚是第一次法院給雙方一次和好的機會,不會判決離婚的。在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后,可以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基本上會判決離婚的。...
目前新婚姻法沒有規定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或者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后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婚姻法規定: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兩年以上,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分居不是離婚的必要條件。離婚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實破裂。 我國《婚姻法》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

分居是感情破裂或者離婚理由不充足的情況下的選擇! 如果理由充分。離婚證據充足,不需要分居,可以直接起訴! 分居滿二年的話,起訴離婚,法院一般情況下都認識是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分開多久時間均不成立判決離婚的前提。我國《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可見分居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學習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離婚的法定條件,同時因感情不和...
一般來說,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依據,屆時經法院調解不成會判決離婚。即便法院沒有判決離婚,半年以后對方仍然可以再次提出離婚起訴,如此反復起訴,法院總歸會判離婚的。 如果這段婚姻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最好趁早結束,因為根據你說的情況...
相互不喜歡的夫妻分居半年左右就能自動離婚。在這個社會上,有很多夫妻在結婚之后就會發現彼此的感情淡了,沒有之前那么喜歡了,也沒有這么需要對方的感覺,夫妻雙方都沒有太多的共同語言,剩下的就只有痛苦跟磨難了,然后就會慢慢的變得不喜歡對方,慢慢變得...
按法律程序上應該分居時間超過兩年,可以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 一般法院就會判離婚
今日問過律師了,分居兩年只是一個感情不和的離婚理由,而不是一個離婚條件,不存在自動判決,如果一方不承認有分居,這個兩年的定義也就無效,目前在中國也沒有對分居兩年的確認措施. 只是,有沒有分居其實并不重要的,因為在一方堅持離婚,并向法...
回復時間::08-13 14:55 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在實踐中怎樣理解分居兩年的概念。分居應該是因感情不和,分開的時間應該是滿兩年,這兩年必須是持續的。對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
相互不喜歡的夫妻分居半年左右就能自動離婚。在這個社會上,有很多夫妻在結婚之后就會發現彼此的感情淡了,沒有之前那么喜歡了,也沒有這么需要對方的感覺,夫妻雙方都沒有太多的共同語言,剩下的就只有痛苦跟磨難了,然后就會慢慢的變得不喜歡對方,慢慢變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