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簽認罪認罰的話,沒有什么特別的影響,不會收監。但會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不簽認罪認罰的話,沒有什么特別的影響,不會收監。但會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是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是屬于自愿認罪的情形,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第一百七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

刑事案件的時間,應該從犯罪嫌疑人歸案起計算,到判決大致需要四到六個月。案情簡單的經歷時間會短一些,案情復雜的時間會更長一些。 犯罪嫌疑人沒有被抓到之前,雖然已經立案,但時間無法確定。 從犯罪嫌疑人歸案起,到判決需要經過幾道程序過程:刑事拘留...
一般的案件,自檢察院訴到法院起三個月內宣判。 如果嫌疑人都認罪了,應該是比較簡單的案子,正常情況下開庭后不久就能宣判,多數案子幾天內就會出判決,請結合案子具體情況參考以下刑事訴訟法條文: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看是什么案件,一般逮捕后,很少有不被起訴的,除非是民事糾紛取得被害人的涼解。
現在檢察院辦案還要求嫌疑人寫認罪認罰書嗎?這個是不是說寫了可以從輕處罰?那如果嫌疑人覺得量刑建議過重,可以不簽字啊。不過,簽不簽作用都不大。
偷渡本身就是很危險的,而且被抓住會被遣返或者刑拘。并且在以后相當長時間都辦不了出國簽證,因為有非法滯留記錄。所以說不要去偷渡,大部分國家的簽證,其實也并不難申請到的,還是走正規途徑申請出國簽證吧。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望采納...
現在檢察院辦案還要求嫌疑人寫認罪認罰書嗎? 這個是不是說寫了可以從輕處罰? 那如果嫌疑人覺得量刑建議過重,可以不簽字啊。 不過,簽不簽作用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