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不服上訴的,法院開庭多長時間下判決書并沒有具體法律規定,不過案件的審理期限有具體規定,一般的案件立案之日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六個月。符合簡易程序的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擴展資料: 上訴必須在法定的時限內......
若是民事案件,二審立案后,一般在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若是刑事案件,是兩個月以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度,二審后不能再上訴。 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仍然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沒有規定開庭時間,只規定了案件審結時間,區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
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訴訟案件開庭后幾天判決,就離婚訴訟案件來講,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不是根據開庭次數確定的,通常情況下一宗訴訟案件的一個審理程序法院只開庭一次,當然也存在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需要第二次開庭的情況。但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以夫妻感情...
民事糾紛一審后上訴,二審多長時間開庭是不確定的,要由承辦法官根據具體工作安排來確定,到時自然會提前通知當事人的。 但是,在《民事訴訟法》中,對于 二審案件的審限有一個總的規定,即一般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你好,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
判決書的下達期限,是有法律依據的。這與當事人的個人行為沒有任何關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判決書的下達期限,是有法律依據的。這與當事人的個人行為沒有任何關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