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分不同的情形的。
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反國家有關鹽業管理規定,非法生產、儲運、銷售食鹽,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二十噸以上的;2.
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
(二)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2.
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3.
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5636630,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2.
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3.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4.
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四)非法經營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二十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2.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代理業務的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3.
居間介紹騙購外匯,數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2.
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3.
個人非法經營報紙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圖書二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五百張(盒)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報紙一萬五千份或者期刊一萬五千本或者圖書五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張(盒)以上的;4.
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兩年內因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的;(2)因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非法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業務,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
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3.
個人非法經營報紙一萬五千份或者期刊一萬五千本或者圖書五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張(盒)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報紙五萬份或者期刊五萬本或者圖書一萬五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五千張(盒)以上的;4.
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兩年內因非法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業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又非法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業務的。
(七)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經營去話業務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2.
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3.
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兩年內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的;(2)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行為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以提供給他人開設賭場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具有退幣、退分、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施設備或者其專用軟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
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非法生產、銷售賭博機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進行同種非法經營行為的;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九)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十)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2.
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3.
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同種非法經營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進行同種非法經營行為的;4.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數額不大,尚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但應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數額不大,尚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但應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按照犯罪情節和造成的后果確定量刑標準。取保候審與如何判刑沒有直接關系。但是,如果因為犯罪情節特別輕而被批準取保候審的bai,會判得比較輕。
《刑法》處罰規定: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du】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zhi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